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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玉林市物价局关于兴业县山心龙江水电站博爱葵峰分站上网电价的批复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3-03-31 生效日期: 2003-03-31
发布部门: 广西壮族自治区玉林市物价局
发布文号: 玉市价[2003]36号
兴业县山心龙江水电站博爱葵峰分站:
  报来《关于要求调整小水电上网价格的请示》悉。根据《自治区物价局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小水(火)电价格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桂价格字[2001]105号)规定,对发电成本费用进行调查审核,同时兼顾发供双方合法权益,经研究,核定兴业县山心龙江水电站博爱葵峰分站含税上网电价为:0.25元/千瓦时,从2002年6月份上网电量开始执行。此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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