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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关于有线电视入网安装费有关问题的批复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3-03-25 生效日期: 2003-03-25
发布部门: 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
发布文号: 桂价费字[2003]97号
灵川县物价局:
  你局《关于请求准许我县广电局收取有线电视安装入户材料差费的请示》收悉。鉴于近年来有线电视的快速发展,主干网络由原来的电缆传输改为光缆传输,有线电视入网安装标准和要求以及入网安装的线距、材质上都发生了较大的变化,原有收费标准已难以维持的实际情况,经研究,同意在你县广电局进行试点,对新的有线电视入网安装用户入网安装费(50户以下散装户)按每户不高于420元(一次性收取)的标准收取,具体收费标准由你局根据入网安装成本及当地实际情况核定,报我局备案,试行一年,试行期满应按规定程序重新申报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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