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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建委关于在全市开展村镇建设管理竞赛活动方案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0-04-28 生效日期: 2000-04-28
发布部门: 襄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文号: 襄政办发[2000]5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市人民政府同意市建委《关于开展全市村镇建设管理竞赛活动的方案》,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贯彻执行。
关于在全市开展村镇建设管理竞赛活动的方案
(市建委2000年4月20)
   为了认真贯彻国家、省、市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加速全市小城镇建设进程,推动农村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持续快速发展,现就在全市开展村镇建设管理竞赛活动提出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开展村镇建设管理竞赛活动的指导思想是:把竞争激励机制引入村镇建设管理工作中,推动小城镇与村庄建设并重发展,全面提高全市乡镇、村庄建设整体水平,充分发挥小城镇建设在加快农村城市化进程和农村经济发展中的作用。

  二、活动组织
   这次竞赛活动分二个层次分别进行。第一个层次为:在历次竞赛中已获得一等奖的乡镇参加示范镇的评比。第二个层次为:其余乡镇参加一、二、三等奖评比。第一个层次和第二个层次的参赛乡镇实行统一评比条件,分类进行评比。各县(市)、区评委会在自查的基础上推选出参赛乡镇,第二层次参赛乡镇按本县(市)乡镇总数的15%上报参赛。为确保评比的公正、合理,各县(市)区要严格按要求执行,不得擅自增加参赛名额。

  三、评比方法
   竞争活动采取自下而上推荐,再自上而下考核的办法,实行百分制考核评比。评比方法是:一看二听三查四问五反馈。不定时,不打招呼实地察看;听取当地政府对近两年来村镇建设的情况介绍;查有关档案资料和文件;寻问一些疑点问题;集评委们带有共识的意见和建议,由评审领导小组组长向当地镇委、镇政府反馈。同时,各参赛村镇应上报县(市)、区村镇建设综合性材料、县(市)、区自查汇报材料、县(市)、区推荐村镇名单简要说明等材料。

  四、评比时间
   各县(市)区自查推荐上报工作,要在9月底前结束,逾期不报,视为自动弃权。市评审小组将于10月中旬开始赴有关乡镇、村进行检查、核实、评分。集体研究后,评出名次报市政府审批。

  五、奖惩办法
   通过这次竞赛活动,在第一层次参赛乡镇中评比产生5个“襄樊市小城镇示范镇”,第二层次参赛乡镇中产生一等奖3个,二等奖4个,三等奖6个,表扬奖若干。对评选出的乡镇和村庄,由市政府命名表彰。同时,对近两年来集镇建设缓慢,面貌无改观,管理混乱,停滞不前的重点乡镇,由评委会责令限期整改,或在全市予以通报批评;对整改后仍不合格的,报请市政府批准,取消市级小城镇建设试点镇名称。

  六、组织领导
   全市村镇建设管理竞赛活动由市建委牵头组织,市规划局、园林局等部门参与落实。襄樊市成立由有关部门负责人和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的村镇建设管理竞赛活动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整个竞赛活动的组织协调和评比工作。各县(市)区也应成立相应的班子,加强对此项活动的组织与领导,加强对参赛乡镇和村庄的指导、服务和督办。

附:襄樊市村镇建设管理竞赛活动标准。
1、规划(20分)
(1)总体规划和重点地段建设的详细规划,同时能按规划的期限或建设的发展的实际,及时调整、完善、补充修编总体规划(10分);
(2)总体规划有正式批复文件(2.5分);
(3)严格管理、无违反规划,随意改变土地使用性质的现象(5分);
(4)总规、详规等成果资料能及时整理归档,并有档案柜和专人管理(2.5分)。
2、建设(60分)
(1)道路硬化率:重点镇主次干道硬化率100%,一般镇主干道达100%,次干道90%以上(6分);
(2)人行道铺装率:重点镇达到100%,一般镇达到90%以上(5分);
(3)自来水普及率:重点镇100%,一般镇90%以上(5分);
(4)排水管网覆盖率:重点镇90,一般镇80%以上(4分);
(5)主次干道路灯安装率80%以上(5分);
(6)绿化覆盖率:重点镇达35%,一般镇达25%以上(5分);
(7)人均公共绿地面积:重点镇达4平方米,一般镇达到2.5平方米(4分);
(8)万人拥有环卫机械1-2辆(4分);
(9)公共厕所1000-1500人/所(4分);
(10)设有固定的垃圾堆放场地:重点镇2处,一般镇1处(4分);
(11)有正规的集贸市场2-3个(4分);
(12)村庄建设试点:参赛乡镇必须要有一个较上档次的村庄试点,评比条件如下(10分):
①村庄建设有“四图一书”,即现状图、规划图、工程图、建设单位设计图和规划说明书(2分);
②村庄建设管理制定有切实可行的管理办法,并有效实施(2分);
③村庄住宅设计新颖,布局合理,竣工在20户以上,且工程质量合格(2分);
④村庄供水、用电、通讯、道路、绿化、环境卫生等基础设施门类齐全,基本配套(2分);
⑤节约用地,少占耕地,户均占地面积符合国家标准(2分)。
3、管理(20分)
(1)设有乡镇建设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工作人员3-5 名,乡镇有分管领导,有牌子、章子和办公地点(2分);
(2)颁布了乡镇(村庄)规划建设管理规定或办法(1.5分);
(3)能认真执行“两证一书”和“一证一书”发放制度,及时处理违章建筑,处理率90%以上(2分);
(4)临街面的新建筑造型美观,结构合理,建筑新颖,经济适用,环境协调(3分);
(5)旧城改造、新区开发实行“五统一”建设,达到100%(2分);
(6)建设项目有特色,有个性,参赛乡镇至少有2-5个特色项目(2分);
(7)镇容镇貌整洁卫生,大街小巷无污水秽物,无乱堆乱放乱贴乱画现象(2分);
(8)能够及时维护修损坏的市政基础设施(1.5分);
(9)建筑市场管理有章可循,无越级承包和无证施工现象(2分);
(10)环境保护能认真执行国家的有关规定(2分)。

二000年四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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