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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西农民运动讲习所旧址等20处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3-01-02 生效日期: 2003-01-02
发布部门: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 桂政发[2003]2号

  各市(地)、县人民政府(行署),区直各委、办、厅、局:
  现将《广西农民运动讲习所旧址等20处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和《广西壮族自治区文物保护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做好对文物的保护管理工作。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
二○○三年一月二日

  广西农民运动讲习所旧址等20处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
  一、东兰县广西农民运动讲习所旧址(列宁岩)
  保护范围:以列宁岩为中心,向东南、西北面各外延155米,东北面至拉闸河,西南面至拉闸山顶范围内。
  建设控制地带:东南、西北、西南面与保护范围同界,东北面以武篆至中山公路为界范围内。

  二、河池市中国工农红军第七军河池宿营地军部标语楼旧址
  保护范围:以旧址建筑四周墙基为基线,向四周外延3米范围内。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边界线为基线,外延20-30米范围内。

  三、柳州市胡志明革命活动旧址
  (一)胡志明旧居
  保护范围:以旧居主体建筑基底为基线,东至建筑基底,南、西、北面各外延50米范围内。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边界线为基线,东面外延80米,南、西、北面各外延30米范围内。
  (二)乐群社旧址
  保护范围:以旧址主体建筑四周围墙为基线,西、北面至建筑基底,东、南面各外延50米范围内。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边界线为基线,外延20米范围内。
  (三)蟠龙山扣留所旧址
  保护范围:以山洞为中心,向四周外延30米范围内。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边界线为基线,外延20米范围内。
  (四)红楼旧址
  保护范围:以旧址主体建筑四周围墙为基线,东面外延24米,西、北面各外延50米,南面至友谊路红线外3米范围内。
  建设控制地带:东、南面与保护范围同界;西、北面以保护范围边界线为基线,外延50米范围内。

  四、梧州市中山纪念堂
  保护范围:纪念堂主体建筑四周铁栏杆外延10米范围内。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边界线为基线,外延30米范围内。

  五、桂林市桂林石刻
  (一)鹦鹉山石刻
  保护范围:“靖江府城地图”及各石刻四周10米范围内。
  建设控制地带:整座山及以保护范围边界线为基线,外延20米范围内。
  (二)普陀山石刻
  保护范围:各石刻四周5米,各石刻所在岩洞及洞外四周5米范围内。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边界线为基线,外延20米范围内。
  (三)龙隐岩、龙隐洞、月牙山石刻
  保护范围:各石刻四周5米,各石刻所在岩洞及洞外四周5米范围内。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边界线为基线,外延20米范围内。
  (四)伏波山摩崖造像及石刻
  保护范围:各造像、石刻四周5米,各造像、石刻所在岩洞及洞外四周5米范围内。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边界线为基线,外延20米范围内。
  (五)西山摩崖造像及石刻、隐山石刻
  保护范围:西山整座山及隐山石刻所在岩洞及洞外四周5米范围内。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边界线为基线,外延20米范围内。
  (六)骝马山摩崖造像
  保护范围:各造像四周5米范围内。
  建设控制地带:似保护范围边界线为基线,北面外延至公路,东、西面各外延10米范围内。
  (七)叠彩山摩崖造像及石刻
  保护范围:各造像、石刻四周5米,各造像、石刻所在岩洞及洞外四周5米范围内。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边界线为基线,外延20米范围内。
  (八)象鼻山石刻
  保护范围:各石刻四周5米,各石刻所在岩洞及洞外四周5米范围内。
  建设控制地带:整座山及以保护范围边界线为基线,外延30米范围内。
  (九)府学文庙石刻
  保护范围:大成殿北散碑、南群碑四周5米范围内。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边界线为基线,外延10米范围内。
  (十)铁封山石刻
  保护范围:各石刻四周5米,各石刻所在岩洞及洞外四周5米范围内。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边界线为基线,外延20米范围内。
  (十一)南溪山摩崖石刻
  保护范围:各石刻四周5米,各石刻所在岩洞及洞外四周5米范围内。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边界线为基线,外延20米范围内。
  (十二)独秀峰摩崖石刻
  保护范围:整个桂林王城及以王城围墙外墙墙基为基线,外延5米范围内。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边界线为基线,外延15米范围内。
  (十三)虞山石刻
  保护范围:各石刻四周5米,各石刻所在岩洞及洞外四周5米范围内。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边界线为基线,外延20米范围内。
  (十四)穿山石刻
  保护范围:各石刻四周5米,各石刻所在岩洞及洞外四周5米范围内。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边界线为基线,外延20米范围内。
  (十五)宝积山石刻
  保护范围:各石刻四周5米,各石刻所在岩洞及洞外四周5米范围内。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边界线为基线,外延20米范围内。
  (十六)雉山石刻
  保护范围:各石刻四周5米,各石刻所在岩洞及洞外四周5米范围内。
  建设控制地带:似保护范围边界线为基线,外延20米范围内。
  (十七)清秀山石刻
  保护范围:各石刻四周5米,各石刻所在岩洞及洞外四周5米范围内。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边界线为基线,外延20米范围内。
  (十八)中隐山石刻
  保护范围:各石刻四周5米,各石刻所在岩洞及洞外四周5米范围内。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边界线为基线,外延20米范围内。
  (十九)轿子岩摩崖造像及石刻
  保护范围:各造像、石刻四周5米,各造像、石刻所在岩洞及洞外四周5米范围内。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边界线为基线,外延20米范围内。
  (二十)琴潭岩石刻
  保护范围:各石刻四周5米,各石刻所在岩洞及洞外四周5米范围内。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边界线为基线,外延20米范围内。
  (二十一)回龙山石刻
  保护范围:各石刻四周5米,各石刻所在岩洞及洞外四周5米范围内。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边界线为基线,外延20米范围内。
  (二十二)会仙岩石刻
  保护范围:整个岩洞范围。
  建设控制地带:岩洞口外延20米范围内。
  (二十三)芦笛岩、大岩壁书
  保护范围:各壁书四周5米范围内。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边界线为基线,外延20米范围内。

  六、贺州市临贺故城
  (一)大鸭村城址
  保护范围:城址城墙以内及城外护城河四周外延10米范围内。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边界线为基线,外延3O米范围内。
  (二)洲尾城址
  保护范围:城址城垣(包括未露明部分)四周外延10米范围内。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边界线为基线,外延30米范围内。
  (三)河西城址
  保护范围:东汉子城及宋代故城(主城)城墙四周(即东至临江边,北至贺街、八步国道北侧边线,南至护城河外10米,西至汉代护城河外15米)范围内。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边界线为基线,外延5O米范围内。
  (四)河东城区
  保护范围:西至临江东岸,东至高家巷、钟家巷、李家巷、黄家巷、长寿里等5条巷子东端连线处(包括南岳寺),南至长寿里南的民国杉行,北起粤东会馆北墙、河东小学南门、菜市南门至高家巷东端巷尾连线处。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边界线为基线,外延50米范围内。
  (五)蛇头岭古墓群
  保护范围:北起蛇头岭与信八二级公路相交处,南至蛇头岭经龙爪山、里江水的小道与蛇头岭村小溪相交处,东至二地顶东麓,西至蛇头岭西麓。
  建设控制地带:与保护范围同界。
  (六)蝴蝶岭墓群
  保护范围:
  1.仁和岭古墓群:仁和岭南坡至岭脚。
  2.糍粑岭、斯茅坪岭古墓群:相连的糍粑岭、斯茅坪岭至岭脚。
  3.蝴蝶岭古墓群:整座蝴蝶岭,北、南、西面至岭脚,东至白庙水库西侧。
  建设控制地带:与保护范围同界。
  (七)寿峰墓群
  保护范围:东起古河岸,西至凤凰岭、芒栋岭和石壁湾西麓,南起凤凰岭和塔峰岭南麓,北至石壁湾岭北麓的范围内。
  建设控制地带:与保护范围同界。
  (八)香花墓群
  保护范围:
  1.朱家岭、姚家岭、营盘古墓群、香花营盘:东起临江边;西至朱家岭、姚家岭西麓;南至贺州市中学北侧围墙边;北至朱家岭北麓、叉路口、五里桥和营盘古墓群北侧,香花营盘北侧壕沟外5米范围内。
  2.圆墩岭、白沙岭古墓群:整座圆墩岭、白沙岭范围。
  建设控制地带:与保护范围同界。
  (九)大平岭墓群
  保护范围:东至临江渡槽,西至牛路西口,南、北至大平岭南北麓。
  建设控制地带:与保护范围同界。
  (十)沸水寺
  保护范围:
  1.沸水寺:东至海螺山与杉山顶相交的西北侧峡谷,西至海螺山西侧峡谷,北至海螺山与狮山相交峡谷(包括小桥和飞瀑石刻),南至准提阁后墙向西南方外延2米范围内。
  2.杉山塘书沧五到四周2米范围内。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边界线为基线,外延50米范围内。
  (十一)浮山
  保护范围:东至沙滩东端,西至桂岭河河口南岸与贺江的交汇处,北至贺江北岸、10米,南至贺江南岸20米范围内。
  建设控制地带;东、西面与保护范围同界;北至桂岭河北岸;南以保护范围边界线为基线,外延50米范围内。

  七、全州县燕窝楼(蒋氏宗祠)
  保护范围:以燕窝楼(蒋氏宗祠)四周围墙墙基为基线,外延15米范围内。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边界线为基线,外延30米范围内。

  八、富川瑶族自治县百柱庙
  保护范围:以百柱庙建筑四周墙基为基线,外延30米范围内。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边界线为基线,外延30米范围内。

  九、横县伏波庙
  保护范围:以伏波庙四周围墙墙基为基线,东至磨刀麓麓槽直上高山坳与六河村委会龙门塘经联社山林分水岭,西至榕树麓、站圩村委会下滩经联社山林分水岭,南至郁江边,北至山顶分水岭范围内。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边界线为基线,外延100米范围内。

  十、恭城瑶族自治县古建筑群
  (一)文庙
  保护范围:以文庙四周围墙墙基为基线,外延20米范围内。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边界线为基线,外延30米范围内。
  (二)武庙
  保护范围:以武庙四周围墙墙基为基线,外延20米范围内。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边界线为基线,外延20米范围内。
  (三)周渭祠
  保护范围:以周渭祠四周围墙墙基为基线,外延33米范围内。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边界线为基线,外延30米范围内。
  (四)湖南会馆
  保护范围:以湖南会馆四周围墙墙基为基线,外延3O米范围内。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边界线为基线,外延20米范围内。

  十一、西林县岑氏土司府
  保护范围:以岑氏土司府外围墙墙基为基线,向内、外各延伸20米;以内围墙墙基为基线,外延20米范围内。孝子孝女牌坊四周20米范围内。以岑怀运将军庙、岑氏宗祠、旧府、宫保府、增寿亭、荣禄第、南阳书院、思子楼等建筑外墙墙基或围墙外墙墙基为基线,向四周外延20米范围内。
  建设控制地带:整个岑氏土司府所在村庄范围。

  十二、凭祥市、龙州县 连城要塞
  (一)龙州县小连城提督行署附属那王炮台和大里炮台
  1.那王炮台
  保护范围:以炮台及四周围墙连接的城墙为基线,东至那王山脚,北至那王山分水岭,南至左江北岸,西面外延150-250米范围内。
  建设控制地带:北、西面以保护范围边界线为基线,外延100米;东、南面以龙凭公路为界的范围内。
  2.大里炮台
  保护范围:以炮台四周围墙墙基为基线,外延100米范围内。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边界线为基线,外延100米范围内。
  (二)凭祥市大连城武圣宫
  保护范围:以大连城武圣宫围墙墙基为基线,向四周外延200米;以大连城盆地四周的群山炮台(包括白玉山1-4炮台、白玉洞、旧州山炮台、得月门、派连山炮台、布更山炮台、泐四山1一2炮台、尾弄山1一2炮台、军火局、卫连中台、右伏门、叫弯山了望台)围墙及连接的城墙为基线,向四周外延100米范围内。
  建设控制地带:整个大连城盆地及以保护范围边界线为基线,外延200米的范围内。
  (三)卫连前台、卫连后台、卫连左台、卫连右台、平公岭炮台
  保护范围:以炮台围墙墙基为基线,外延100米范围内。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边界线为基线,外延50米范围内。
  (四)连城峰火台、右奇门
  保护范围:以各建筑围墙、城墙墙基为基线,外延100米范围内。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边界线为基线,外延50米范围内。

  十三、三江侗族自治县岜团桥
  保护范围:以桥体为中心,向四周外延320米(即东至高基岜大,西至山梁顶,南至基缸水,北至空岜井水)范围内。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边界线为基线,外延200米(即东至瓦窑山顶,西至冲漏,南至八归珠,北至石民坟丰坡)范围内。

  十四、北海市北海近代建筑
  (一)英国领事馆旧址
  保护范围:以旧址主体建筑四周墙基为基线,外延10米范围内。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边界线为基线,外延22米范围内。
  (二)双孖楼旧址
  保护范围;以旧址主体建筑四周墙基为基线,外延14米范围内。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边界线为基线,外延30米范围内。
  (三)法国领事馆旧址
  保护范围:以旧址主体建筑四周墙基为基线,东面外延14米,北面外延10-29米。西面外延34米。南面外延27-34米范围内。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边界线为基线,东面外延38米,北面外延17米,西面外延29米,南面外延41米范围内。
  (四)德国领事馆旧址
  保护范围:以旧址主体建筑四周墙基为基线,东面外延30-40.5米,北面外延6米,西面外延22米,南面外延23-58米范围内。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边界线为基线,东面外延38-44米,北面外延8米,西面外延70米,南面外延33-60米范围内。
  (五)北海关旧址
  保护范围:以旧址主体建筑四周墙基为基线,东面外延14米,北面外延10米,西面外延16米,南面外延25米范围内。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边界线为基线,东西外延15米,北、南面各外延23米,西面与保护范围同界范围内。
  (六)德国森宝洋行旧址
  保护范围:以洋行两幢楼相连的主体建筑四周墙基为基线,东面外延14米,北面外延7米,西面外延5米,南面外延21-30米范围内。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边界线为基线,东面外延10米,北面外延34米,西面外延21米,南面外延40米范围内。
  (七)涠洲盛塘天主堂旧址
  保护范围:以旧址主体建筑四周墙基为基线,东面外延103米,北面外延30米,西面外延32米,南面外延65米范围内。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边界线为基线,东、西面各外延28米,北面外延20米,南面外延31米范围内。
  (八)北海天主堂
  保护范围:以天主堂主体建筑四周墙基为基线,东面外延10-13米,北面外延11米,西面外延3米,南面外延33米范围内。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边界线为基线,东面外延18米,北面外延17米,西面外延23米,南面外延12米范围内。
  (九)涠洲城仔教堂旧址
  保护范围:以旧址主体建筑四周墙基为基线;东面外延37米,北面外延160米,西面外延37米,南面外延46米范围内。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边界线为基线,向东、南、西。北面各外延20米范围内。
  (十)主教府楼旧址
  保护范围:以旧址主体建筑四周墙基为基线,东面外延22米,北面外延20米,西面外延35米,南面外延21米范围内。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边界线为基线,东面外延19米,南面外延35米,北、西面与保护范围同界。
  (十一)女修院旧址
  保护范围:以旧址主体建筑四周墙基为基线,东面外延5米,北面外延13-23米,西面外延13米,南面外延20米范围内。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边界线为基线,西面外延25米,南面外延27米,东、北面至和平路边范围内。
  (十二)德国信义教会旧址
  保护范围:以旧址主体建筑四周墙基为基线,东面外延3米,北面外延44米,西面外延10米,南面外延32米范围内。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边界线为基线,东面外延30米,西面外延23米,南面外延15米,北面外延17米范围内。
  (十三)会吏长楼旧址、贞德女子学校旧址
  保护范围:以会吏长楼旧址、贞德女子学校旧址东墙墙基为基线,东面外延10米、5米;以贞德女子学校旧址北墙墙基为基线,北面外延8米;以会吏长楼旧址、贞德女子学校旧址西墙墙基为基线,西面外延16米、30米;以会吏长楼旧址南墙墙基为基线,南面外延22米及两建筑间的区域范围内。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边界线为基线,东、北面各外延28米,西面外延70米,南面外延33-60米范围内。
  (十四)普仁医院(医生楼)旧址
  保护范围:以旧址主体建筑四周墙基为基线,东面外延12米,北西外延18米,西面外延11米,南面外延23-58米范围内。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边界线为基线,东面外延22米,北面外延32米。西面外延16米,南面外延29米的范围内。
  (十五)普仁医院(八角楼)旧址
  保护范围:以旧址主体建筑四周墙基为基线,东面外延24米,北面外延7一18米,西面外延12米,南面外延17米范围内。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边界线为基线,东面外延14米,西面外延23米,南面外延18米,北面外延12米范围内。

  十五、柳城县巨猿洞
  保护范围:整座楞寨山范围。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边界线为基线外延150米范围内。

  十六、百色市、田东县 百谷和高岭坡遗址
  (一)百谷遗址
  保护范围:百谷山主体的百谷、六万、无名坡 1、无名坡 2、无名坡 3、平荒、李洋坡等山坡。遗址东至平荒坡脚,西至六万玻脚,南至老虎山头,北至李洋坡脚范围内。
  建设控制地带:百谷坡东至无名被4坡脚,西至右江河边,南至六沙、那得坡脚,北至右江河边范围内。
  (二)高岭坡(檀河)遗址
  保护范围:
  1.整座南山坡范围。
  2.整座高岭坡。东从坡脚至西面的印茶公路,南至坡底,北至断崖范围内。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边界线为基线,外延200米范围内。

  十七、柳州市、柳江县 白莲洞、鲤鱼嘴、柳江人遗址
  (一)白莲洞遗址
  保护范围:以遗址的边界线为基线,南面外延300米,东面外延190米,北面外延200米,西面至西洞口外300米范围内。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边界线为基线,东面外延100米,南、北、西面各外延150米范围内。
  (二)鲤鱼嘴遗址
  保护范围:遗址所在的龙山及龙山山脚外延50米范围内。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边界线为基线,外延50米范围内。
  (三)柳江人遗址
  保护范围:通天岩上下洞口所在整座山并向四周外延30米范围内。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边界线为基线,北面外延75米,东、南、西面各外延50米范围内。

  十八、桂林市甑皮岩遗址
  保护范围:遗址(陈列馆)现有围墙以内范围。
  建设控制地带:遗址所在的独山及独山西、北面山脚外延20米。遗址(陈列馆)的西、南、北面以保护范围边界线为基线,各外延20米;东面至桂阳公路300米范围内。

  十九、邕宁县顶蛳山遗址
  保护范围:以遗址为基点,西、南面各外延100米,北面外延200米,东面以清水泉河西岸为界范围内。
  建设控制地带:以顶蛳山贝丘遗址为核心,东至仁宏山、敢怀山和岜子山,南至六口山、雷心山和韦沙堂山,西起楞花山、核朗山和中朋岭,北至八尺江对岸范围内。

  二十、上林县智城垌城址
  保护范围:以城址边界线为基线,向四周外延150米范围内。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边界线为基线,外延130米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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