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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农林局关于加强高温干旱期间林业生产管理工作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3-07-31 生效日期: 2003-07-31
发布部门: 上海市农林局
发布文号:
各区县农委、浦东新区农发局农发处,市农工商集团产业部:
  近期本市持续高温干旱,给林木种苗、果树等经济林正常生长造成一定影响。为此,要求各区县林业主管部门指导各生产经营单位落实以下防御高温干旱的应对措施。   一、覆草降温。对于株行距比较大的林木种苗、果树等经济林,宜在早晚,结合喷水,在行间或树根周围进行稻草覆盖,降低地表温度,保持田间湿度;对新植生态林地、苗木地、果园等,宜间种低矮作物,减轻高温伤害程度。
  二、灌水降温。在高温干旱时节,宜在晚间进行沟灌,灌水适宜,黎明前必须排水完毕。
  三、遮荫降温。对于一部分珍贵树种,可以采用遮阳网降温,透光度65—80%为宜,遮阳网高度一般不低于2米。
  四、禁施氮肥。高温季节施用氮肥,肥料容易挥发,极易对苗木造成伤害,甚至枯死。一般禁止施肥,特别要禁施氮化肥。
  五、加强病虫防治。高温干旱容易发生红蜘蛛等病虫害,应加强防治。化学药剂防治病虫害应增加水量、适当降低浓度,以免发生药害,同时,宜早晚进行。 
   
上海市农林局
二OO三年七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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