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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停止抵扣济南颂恒实业有限公司开出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1-03-26 生效日期: 2001-03-26
发布部门: 福建省国家税务局
发布文号:
各市、县、区国家税务局、省、设区市局直属单位:
  现将济南市历城区国家税务局 《关于停止抵扣济南颂恒实业有限公司开出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紧急函》  (济历城国税函[2001]第10号)转发给你们,请对《济南颂恒实业有限公司购买专用发票明细》所列发票予以认真核查,发现问题当即扣留,不得抵扣进项税额,并转稽查局立案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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