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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关于发布新版B股结算数据接口规范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3-02-15 生效日期: 2003-02-15
发布部门: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发布文号:
各B股会员单位、开户代理机构: 
  为了进一步提高市场运行的效率和安全性,更好地适应市场发展的要求,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拟启用新版B股结算系统,并对B股证券账户号码进行升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启用新版结算数据接口规范:取消原《深圳证券交易所B股结算数据接口规范》(Ver3.2),将B股和A股的结算数据接口规范合并,统一使用《深圳证券交易所数据接口规范》(Ver4.2),详细修改说明请参阅附件1“B股结算数据接口规范改版说明”。 
  二、B股证券账户号码升位:原8位长度的B股证券账户号码统一升为10位长度的新B股证券账户号码,升位方案请参阅附件2“B股证券账户号码升位方案”。 
  三、实时开户系统开通实时登记业务:除原有的B股证券账户实时开户功能外,新增B股证券账户挂失补办、合并、注销、资料更改、资料查询等实时登记业务。 
  四、启用新版B股证券账户卡:重新调整B股证券账户卡的打印样式,相关说明请参阅附件3“启用新版B股证券账户卡相关事项的说明”和附件4“新版B股证券账户卡样式”。 
  五、对境内会员的B股结算资金实行法人结算模式,境外会员的B股资金结算模式保持不变。 
  六、交易数据接口规范和A股的结算数据接口规范保持不变,没有开通B股业务的证券商系统不需要任何修改。 
  七、《深圳证券交易所数据接口规范》(Ver4.2)通过网站发布,请到http://www.sse.org.cn/网站上查阅。 
  八、请各B股会员单位和开户代理机构于2003年4月15日前做好相关系统改造工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于4月15日后组织联网测试,测试事宜另行通知。 
  九、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提供业务和技术咨询服务:业务咨询电话为(0755)82083333-3037;技术咨询电话为(0755)82084019,或发送邮件到 szjsb@chinaclear.com.cn ,也可以登录“深交所技术咨询系统”(网址:http://stat.cninfo.com.cn/tech/prog/),查询问题解答或提出新的问题,本公司将尽快予以解答。 
  特此通知。 
  附件: 
  1、B股结算数据接口规范改版说明 
  2、B股证券账户号码升位方案 
  3、启用新版B股证券账户卡相关事项的说明 
  4、新版B股证券账户卡样式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二○○三年二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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