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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物价局关于福州铁路东站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问题的复函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1-01-22 生效日期: 2001-01-22
发布部门: 福建省物价局
发布文号: 闽价(2001)函14号
 福州铁路分局:
  你局《关于福州铁路东站收取机动车停车费的请示》(福铁价(2000)470号)收悉。关于福州铁路东站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问题,根据《福建省物价局转发国家计委关于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闽价(2001)服字14号)中“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由所在城市价格主管部门制定”的规定,请你局报福州市价格主管部门审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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