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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物价局关于2003年度省管游览参观点门票价格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3-03-26 生效日期: 2003-04-01
发布部门: 山西省物价局
发布文号: 晋价费字[2003]87号

各市(地)物价局,省管各游览参观点:
  为保护游览参观点和游客的合法权益,维护旅游市场秩序,促进我省旅游事业健康发展,经研究,现将2003年度部分省管游览参观点门票价格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03年度省管游览参观点门票价格继续实行政府指导价。门票价格水平,除对祁县乔家大院门票价格已作调整外,其他参观点门票价格基本稳定在2002年度的价格水平上不变,省管各游览参观点中准价详见附表。
  部分省管游览参观点可根据旅游淡季(当年11月1日至次年3月31日)、旺季(当年4月1日至10月30日)、旅游黄金周(五一劳动节、国庆节、春节)等实际情况,以规定的中准价为基础,在不超过20%的浮动幅度内灵活制定门票价格。各游览参观点淡旺季门票价格要保持相对稳定,调整门票价格须提前一个月报省物价局备案,并向社会公布。未向省物价局备案的执行中准价。

  二、为方便当地城市居民日常休闲、锻炼,游览参观点可以设置月(季、年)度门票。月(季、年)度门票应当体现价格优惠,具体优惠价格由游览参观点自定;对学生、现役军人、老年人(65周岁以上)、残疾人凭合法有效证件实行半价优惠;对旅行社组团的游客,具体优惠幅度由游览参观点自定。

  三、各游览参观点要不断提高服务质量,改善旅游设施,严格执行明码标价制度,在售票处醒目位置悬挂门票价目表,分别用中、英文等两种或两种以上文字标明门票价格;不得在出售门票的同时强制代收保险费及其它任何费用;普通门票、特殊参观点门票、联票必须一并公示,由游客自愿选择。

  四、各级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游览参观点门票价格的监督检查,坚决查处乱涨价、乱收费、变相涨价、不明码标价、强行售联票、“回扣”售票等价格违法行为,取缔自行设立的“园中园”门票,切实保障游客的合法权益。五、本文从二00三年四月一日起实行。

2003年度省管游览参观点门票价格表
  (元/人次)
  崇善寺  4  暂不实行浮动
  堡.王氏宗祠)
  乔家大院  34
  平遥古城  70  上浮后最高不超过85元
  绵山景区  1.龙头寺至云峰寺及  45
  龙脊岭游览区
  2.水涛沟游览区  15
  3.栖贤谷九曲一线天  15
  游览区
  佛光寺  10  暂不实行浮动
  南禅寺  7  暂不实行浮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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