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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莆田市物价委员会关于核定湄洲妈祖公园门票价格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0-12-05 生效日期: 2000-12-05
发布部门: 福建省莆田市物价委员会
发布文号: 莆市价字[2000]105号
湄洲妈祖祖庙景区管理处:
  你处《关于提高湄洲妈祖公园门票的报告》收悉。为促进湄洲妈祖庙景区基础设施和旅游环境的改善,扩大湄洲岛国家旅游度假区的影响,根据《福建省游览参观门票价格管理办法》(闽价(1999)公字129号)的精神和《价格法》的规定,12月1日市物价委与湄洲岛管委会举行“湄洲祖庙妈祖公园门票价格”听证会,听取了各方面的意见。经研究同意,湄洲妈祖公园明信片门票价格核定为每人次10元,其中宣传湄洲妈祖内容的明信片制作费用、邮资等成本1.20元/张。门票价格优惠办法(明信片成本除外)仍按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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