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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物价局关于《武汉晨报》、《湖北广播电视报》定价的批复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1999-01-18 生效日期: 1999-01-18
发布部门: 湖北省物价局
发布文号: 鄂价农轻函字[1999]7号
长江日报社、湖北广播电视报社:
  你们关于《武汉晨报》、《湖北广播电视报》定价的报告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武汉晨报》对开8版每份零售价0.40元;《湖北广播电视报》4开24版每份零售价0.90元,彩色每份零售价1.00元。
  《武汉晨报》定价从1999年第1期起执行;《湖北广播电视报》定价从扩版时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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