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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对全市工业用电大户实施临时限产停产措施确保城乡居民生活用电的紧急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4-12-31 生效日期: 2004-12-31
发布部门: 四川省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布文号: 成办发[2004]223号
各区(市)县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近日,全省及我市电力供应形势十分严峻,供需矛盾进一步加剧,严重影响了城乡居民生活的正常用电需求和社会稳定。为进一步加强用电需求侧管理,缓解无序拉闸限电所造成的损失,全力确保城乡居民生活用电需求,现将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正确认识当前供电形势,加强枯水期电力供应工作的领导进入枯水期以来,由于电煤严重紧缺等因素的影响,全省主网160万千瓦左右的火电机组停运,主网每日减少出力4000万千瓦时,我市日均用电量3600万千瓦时左右,与实际需求相比,缺口在1400万千瓦时左右,与省份计划相比日电量缺口达900万千瓦时,当前,我市电力供应形势比省、市能源调度会上所预测的形势更加严峻。各区(市)县政府主要领导一定要高度重视,要尽快组建由分管领导担任组长的枯水期用电协调机构,认真落实枯水期各项应急措施。
    二、加强用电需求侧管理,全力确保城乡居民生活用电
  各区(市)县要按市上的统一要求,结合当地实际,尽快研究、制定进一步加强用电需求侧管理的各项限制、保障措施,认真落实“三级预警”方案、工业企业轮流用电方案和对各宾馆、饭店、商业设施、光彩工程等节约用电方案。在这些措施仍不能保证居民生活用电的情况下,各区(市)县可从12月31日24:00至2005年1月6日24:00止启动成都市工业用电大户(详见附表)限产停产方案,并责成有关部门和各乡(镇)政府及街道办事处按市上要求切实检查落实今冬明春枯水期所制定的各项应急措施。
  三、加强安全防范,确保供配电设施的安全
  公安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电力设施的安全保卫工作,有效制止危及供配电设施安全的事件发生,对借缺电之机破坏供配电设施的犯罪行为要进行坚决的打击。
  供电部门要加强对供配电设施的安全检查和维护工作,消除一切安全隐患,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
附件:成都市工业用电大户限产停产名单(略)                                                                                                                          二00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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