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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4年肇庆市就业再就业工作目标责任制达标单位的决定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5-03-24 生效日期: 2005-03-24
发布部门: 广东省肇庆市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 肇府[2005]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肇庆高新区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
  2004年,我市各县(市)区政府和市就业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广东省2004年再就业工作目标责任制考评办法的通知》(粤府办[2004]41号)和《中共肇庆市委办公室肇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肇庆市扩大与促进就业民心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肇办发[2004]32号)及市政府办公室《关于下达2004年全市再就业工作目标任务的通知》(肇府办[2004]52号)精神,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实施扩大与促进就业民心工程,加快推进城乡统筹就业步伐,建立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全市就业再就业工作取得了喜人的成绩,超额完成了省、市下达的再就业工作目标任务,涌现出一批积极落实再就业政策、改善再就业服务、加大再就业资金投入和帮助困难人员就业的先进单位。
  为进一步落实城乡统筹就业再就业工作目标责任制,推动我市就业再就业工作,促进我市经济和社会持续稳定发展,经市就业工作领导小组考评,市政府决定,对2004年就业再就业工作中成绩显著的怀集、广宁县政府等2个县给予通报表彰,授予“2004年就业再就业工作目标责任制先进单位”称号,并发给奖牌和奖金;对在2004年就业再就业工作中各项指标较好的端州区、鼎湖区、高要市、德庆县、封开县、四会市政府等6个县(市)区给给予通报表彰,授予“2004年就业再就业工作目标责任制达标单位”称号,并发给奖牌和奖金;对认真履行2004年就业再就业工作目标责任制成绩突出的市财政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工商局、市总工会、市劳动保障局等6个单位给予表扬。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继续发扬成绩,戒骄戒躁,再接再厉,再创佳绩,推动我市就业再就业工作上新台阶,为构建健康有序的市场就业机制、功能完善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作出新的贡献。全市各单位要向受表彰的单位学习,为我市就业再就业工作取得更大成绩而努力。
肇庆市人民政府
二○○五年三月二十四日
附件:2004年就业再就业工作目标责任制先进、达标和成绩突出表扬单位名单
  一、2004年就业再就业工作目标责任制先进单位
  怀集县人民政府
  广宁县人民政府
  二、2004年就业再就业工作目标责任制达标单位
  端州区人民政府
  鼎湖区人民政府
  高要市人民政府
  德庆县人民政府
  封开县人民政府
  四会市人民政府
  三、2004年就业再就业工作目标责任制成绩突出表扬单位
  市财政局
  市国税局
  市地税局
  市工商局
  市总工会
  市劳动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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