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您的位置首页 >> 法规库 >> 法规正文

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东莞市创建广东省教育强市工作方案》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5-03-23 生效日期: 2005-03-23
发布部门: 广东省东莞市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 东府[2005]52号

各镇人民政府(区办事处),市府直属各单位:
  现将《东莞市创建广东省教育强市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东莞市人民政府
                                         二○○五年三月二十三日
东莞市创建广东省教育强市工作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科教兴粤、建设教育强省的战略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创建教育强市加快教育现代化建设的决定,在全市10个镇区建成省教育强镇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快创建省教育强镇和教育现代化建设的步伐,努力创建广东省教育强市,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一城三创五争先”的工作思路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率先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总目标,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加快教育改革,推动各级各类教育健康、快速、协调发展,实现教育现代化,为我市的现代化建设提供强大的智力支持和人才支撑。

  二、创建意义和目标
  创建广东省教育强市,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落实全面、协调、可持续科学发展观的具体行动,是实施科教兴市、人才强市战略的重要举措,对于营造学习型社会的良好氛围,增强我市综合竞争力和发展后劲,确保在日益激烈的区域竞争中处于主动地位,加快我市现代制造业名城、生态绿城、文化新城的建设步伐,推动我市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创建省教育强市的总目标是:教育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得到巩固,财政教育投入优先安排,教育基础设施不断完善,依法治教水平进一步提升,师资队伍建设得到加强,教育结构不断优化,教育资源合理配置,教育体制改革稳步推进,教育创新成效显著,教育普及程度得到巩固和提高,各级各类教育均衡协调优质发展,教育特色凸显;营造全社会重教兴教的文明风尚和全民学习、终身学习的良好氛围,建立完善的现代国民教育体系和终身教育体系,初步建成满足全市现代化建设需要和人民群众多样化学习需求的学习型社会,办好让人民满意的教育,力争在2005年底有70%的镇区建成省教育强镇,并向省申报广东省教育强市。

  三、创建任务
  (一)坚持优先发展教育的方针,制定和实施教育发展规划,落实教育责任;加大对教育的投入,确保财政预算内教育投入“三个增长”;积极制定促进教育发展的各项政策和措施,坚持依法治教,为教育工作创造良好的政策和法制环境。
  (二)深化包括办学体制、教育管理、教育收费、招生考试和教育督导评价制度在内的各项教育体制改革,推进教育创新,均衡协调发展各类教育;积极鼓励、大力支持民办教育的发展,增强教育综合实力。
  (三)加强师资队伍建设,进一步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全面提升中小学教师的学历层次和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和教师岗位能力培训,深入开展课程改革和科研促教活动。积极实施“三名”(名校、名师、名校长)工程,增强学校品牌意识,形成名校效应,加强名师和名校(园)长的培训、管理和使用。建设一支师德高尚、学历达标、敬业爱岗的高素质的教师队伍。提高教师的社会地位,在全社会营造尊师重教的良好风尚。
  (四)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改进学校德育工作。增强德育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和科学性,广泛开展民族精神教育、诚信教育、社会公德教育、法制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加强学校“三风”建设,创建安全文明校园。加强青少年学生实践基地和活动场所建设,加强社区教育和社会实践教育。
  (五)普及信息技术教育,加快教育信息化和现代化步伐。加大教育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充实教育资源库,完善东莞教育信息网,完善教育网络平台和远程教育系统,力争中小学全面实现“校校通”。深入开展网上教学活动,全面推动信息技术和网络在教育教学上的应用。
  (六)建立完善的国民教育体系和终身教育体系,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教育需求。巩固和提高教育普及程度,切实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深化教学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发展高等教育,积极推进普及高等教育的进程。以社会需求为导向,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积极发展社区教育和现代远程教育,建立满足社会多层次多样化教育需求的继续教育网络,完善终身学习体系,形成全民学习、终身学习的学习型社会。
  (七)全面推进省教育强镇建设。按照“积极进取、特事特办”的原则,大力推进省教育强镇建设。具体要求是:
  1、促进现有省教育强镇继续巩固提高。已实现省教育强镇目标的镇区,要按照省督导验收组评估验收时提出的整改意见加强整改,力求高质量、高标准达到省教育强镇的各项指标要求;要在现有基础上,再接再厉,不断探索,充分发挥省教育强镇的示范、辐射作用,努力为我市镇区教育工作提供更好的经验和示范。
  2、进一步扩大省教育强镇的规模。按省教育强市评估标准要求,成为省教育强市必须要有70%的镇区成为省教育强镇。为此,未达标而教育基础较好的镇区要力争在今年内创建成为省教育强镇。具体规划是:上半年黄江镇、大岭山镇、桥头镇、寮步镇、万江区、凤岗镇、道滘镇;下半年塘厦镇、樟木头镇、清溪镇、横沥镇、高埗镇、石碣镇、茶山镇、洪梅镇。上述镇区要进一步加强组织和领导,想方设法解决好创建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存在的困难;要加大宣传力度,积极营造重教兴教的良好社会氛围;要加大对教育的投入,努力改善学校的办学条件;各学校(幼儿园)要强化内部管理,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办学效益;计划创等级的学校(幼儿园)要积极创造条件,加快等级创建步伐,其他学校(幼儿园)要努力改善办学条件,建成规范化学校。力争通过努力,在今年内增加12个以上的镇区建成省教育强镇。
  3、抓好薄弱镇区的创建省教育强镇工作。计划2005年以后申报省教育强镇的镇区,要打好创建省教育强镇的攻坚战,针对创建工作中出现的主要问题和存在的困难,提出有建设性的解决办法;要按照“特事特办”的原则,多渠道增加对教育的投入,加快联合办学步伐;要大力改善学校(幼儿园)办学条件,提高学校办学水平和办学效益,加快等级学校创建步伐。力争在我市成为省教育强市后两年内创建成省教育强镇。
  (八)从严要求,建好三级档案资料库。市、镇区、学校三级都要建立教育档案资料库,要把2002年9月以来的教育教学资料收集、整理、归档、入库。创建教育强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按照《广东省教育强市督导验收标准(试行)》各项指标要求,设计好档案目录,印发到各部门、各单位、各镇区、各学校,各部门、各单位、各镇区、各学校要按照市印发的档案目录,实事求是,从严要求,建好本级的档案资料库,并按要求及时上交有关资料;创建教育强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对资料建库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及时收集、整理、汇总好有关档案资料。

  四、创建步骤
  (一)前期准备阶段(2005年1月-3月)
  1、制定创建方案。根据《广东省教育强市督导验收标准(试行)》的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研究制定创建工作方案,明确创建指导思想、意义、目标、任务和步骤等。
  2、成立市创建教育强市工作领导小组,积极开展工作。
  3、召开创建广东省教育强市动员大会。
  (二)对照检查阶段(2005年4月-6月)
  1、对照《广东省教育强市督导验收标准(试行)》,收集、汇总、整理有关资料,进行实事求是的自评,并根据自评中发现的问题,召开专题会议分析研究,提出解决办法,认真整改。
  2、创建教育强市工作领导小组对各镇区、各部门、各单位的创建工作开展督促检查。
  3、邀请省政府教育督导室对我市创建工作进行指导,并根据指导意见进一步整改。
  (三)整理申报阶段(2005年7月-9月)
  1、初步建设好教育档案资料库,并根据档案资料建设中出现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加强整改。
  2、起草申报教育强市自评报告,正式向省政府提出教育强市督导验收申请。
  (四)迎接验收阶段(2005年10月-12月)
  1、召开教育强市迎评工作会议,制定迎评工作方案,对督导验收前的各项准备工作进行检查和整改。
  2、编印制作东莞教育宣传画册、宣传片,编印东莞名校风采等宣传资料,组织全市主要新闻媒体,对创建工作进行宣传报道。
  3、配合省教育强市督导验收组做好座谈、专访、考察、查阅资料等工作,协助召开自评报告会和督导验收总结会。
  (五)巩固提高阶段(2006年1月以后)
  1、根据省教育强市督导验收组的反馈意见,制定整改工作计划。
  2、各镇区、各部门、各单位按计划和要求进行整改,提高创建工作水平,巩固创建工作成果。

  五、经费保障
  (一)设立创建工作经费
  为保障创建工作顺利完成,市安排创建工作经费100万元,主要开支项目包括:
  1、编辑出版《东莞市教育宣传画册》、《东莞名校风采》;
  2、编辑出版《东莞教育文件汇编》;
  3、拍摄制作东莞教育发展宣传片;
  4、制作教育强市档案资料(含纸质档案和电子档案);
  5、抽调人员工作补贴;
  6、督导验收期间会务费(含交通、住宿、会场布置、用餐等费用)。
  (二)设立省教育强镇专项奖金
  为激励各镇区加快创建省教育强镇步伐,市政府对建成省教育强镇的镇区一次性给予30万元的奖励。

  六、组织领导
  (一)成立东莞市创建教育强市工作领导小组,全面统筹、指挥、协调、督办、落实创建教育强市的各项工作。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刘志庚(市委副书记、市长)
  副组长:刘树基(市委副书记)
  江凌(市委常委、市委宣传部部长)
  吴道闻(市政府副市长)
  成员:王道平(市政府)
  朱益民(市政府)
  陈柏南(市委组织部)
  黄永贵(市委宣传部)
  袁万荣(市委政法委)
  杨晓棠(市教育局)
  简钧钰(市发展和改革局)
  叶景图(市科学技术局)
  方棣梅(市财政局)
  卢锡光(市公安局)
  谢卓和(市人事局、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祁达洪(市劳动局)
  刘润荣(市国土资源局)
  黄志安(市建设局)
  吴维保(市文化局)
  谭满矶(市广播电视局)
  吕琦元(市统计局)
  卢启邦(市物价局)
  朱川(市城建规划局)
  叶泽驹(东莞日报社)
  李庆新(团市委)
  喻丽君(市妇联)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由吴道闻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朱益民、杨晓棠同志兼任副主任,具体负责创建工作的组织安排和协调各部门运作。
  (二)创建教育强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3个工作组:
  1、宣传组:负责创建过程中宣传工作的策划,宣传资料的制作,组织媒体采访和进行宣传报道等事项,由市教育局副局长陈健秋同志任组长,组员由市教育局办公室及有关科室人员组成。
  2、业务组:负责创建工作的进程安排、会议组织、领导讲话和自评报告的起草等事项,由市教育局副局长王任槐同志任组长,组员由市教育局有关科室人员组成。
  3、档案资料组:负责按《广东省教育强市督导验收标准(试行)》的指标要求收集、汇总和整理有关档案资料等事项,由市教育局副局长王旭辉同志任组长,组员由市教育局有关科室和各镇区宣传科教办抽调人员组成。
  各级政府和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紧紧围绕创建广东省教育强市的总目标,切实增强工作责任感和使命感,抢抓机遇,精心部署,把创建工作抓紧抓好。各有关部门要对照创建任务指标分解和创建标准,严格履行职责,积极配合,加强协作,提高效率,按时完成创建任务。

附件:《广东省教育强市督导验收标准(试行)》(略)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113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