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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规划建设局团市委关于在全市开展“共建绿色家园”活动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3-11-07 生效日期: 2003-11-07
发布部门: 四川省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文号: 泸市府办发[2003]139号
市级各部门,市属以上事业单位:
  泸州市规划建设局、共青团泸州市委员会《关于在全市开展共建绿色家园活动的实施意见》已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转发你们,请结合经营城市思想进行实施。                                                                                                                  二○○三年十一月七日   关于在全市开展“共建绿色家园”活动的实施意见
  (市规建局 团市委)
  为了更好运用经营城市的思想促进我市城市环境绿化加快发展,广泛调动全社会力量参
  与城市环境绿化建设和管理,增强全民的环境意识,绿化意识,家园意识,结合我市正在创建四川省园林式城市目标和城市发展实际,特提出在全市开展'共建绿色家园'活动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国务院和省政府关于加强城市生态环境建设及城市绿化工作的方针政策,以改善城市人居环境,提高生态环境质量,有效运用经营城市手段,调动社会力量参与城市园林绿化的建设和维护管理,加强创建园林城市基础,提高城市建设管理水平,促进我市社会进步和经济发展。
  二、目的意义
  通过长效开展'共建绿色家园'主题活动,进一步巩固城市绿化基础和加强绿化成果保护。城市园林绿化是一项群众性、社会性、公益性事业,城市绿化成果既要全社会共享,更要全社会对城市绿化参与建设和保护、维护,使城市绿化在良性循环的轨道上巩固和发展,通过政府主导,社会广泛参与,实现建设管理投资的多元化,市场化,充分体现全社会公民参与城市绿化和自觉履行绿化义务劳动的公益性和全民性,促进城市园林绿化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三、组织领导
  此项活动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由泸州市规划建设局、共青团泸州市委员会共同倡导和组织,参与单位为市教育局、市环保局、市风景园林管理局、市绿委城市组办公室、市公用局等部门和市园林绿化专业单位、园林资质企业、省、市级园林式单位和各学校、共青团组织、少先队组织、部队,有关企、事业单位、各社会团体和个人。为加强对该工作的组织领导,市政府决定成立领导组(领导组成员名单附后)。
  四、活动开展的主要形式和内容
  (一)认建或出资认建滨江绿地
  滨江绿地建设是造福子孙的生态环境工程,绿地性质为永久性公共绿地(澄溪口-长江大桥段)认建该绿地中的部分绿地是奉献社会的义举和形象宣传的最佳载体。该绿地规划设计有万余平方米,准备了土壤栽植基础条件,认建绿地按规划设计实施,绿地建设主要以乔、灌木、段落性大树为基调,形成临江生态绿廊。
  认建形式:
  1.可以直接认建实施或捐资委托承办单位实施;
  2.认建对象可以是各单位、各团体或个人;
  3.认建量可以划片、划段认建栽植绿化,也可以认建包栽一组大树、认建包栽一片造形植物;
  4.可以成片领养维护或出资委托专业队伍管护;
  5.可以认养一株或多株特大树或古树名木。
  认建实施过程由市园林局指导服务,认建绿地完成后由承办单位验接并负责在认建绿地上将认建单位或个人及认建内容立牌冠名长期向社会彰示,将认建冠名权在新闻媒体广泛宣传,将认建事迹记入城市绿化档案史料。
  (二)公共绿地、街道树、古树名木认养
  认养形式:
  1.认养单位可以是机关、部队、学校、共青团、少先队组织、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个人;
  2.认养内容可以是公共绿地中的广场绿地、游园、街头、滨江绿地及街道树、珍贵树木、古树名木;
  3.认养方式可采取认养某块绿地,某段行道树,某株古树名木等;
  4.认养者通过与市园林局签订认养协议,明确认养内容、范围、时间。
  5.也可采取捐资认养,即出资委托管护。承办部门在认养期间提供技术咨询和指导,并负责在认养地将认养单位或个人及认养内容挂牌冠名向社会彰示,在新闻媒体广泛宣传。
  (三)落实单位内成片树木的管护责任
  为了严格执行国务院、省、市政府关于城市绿化的政策法规,强化城市树木特别是我市香樟树的依法保护,城市园林主管部门要与分布有成片树木的单位签订管护责任合同,建立直接享受绿化和直接管理绿化的管理机制,落实管理养护责任,并实行绿化保护的责任追究制。
  对积极参与'共建绿色家园'活动并在认建、认养、绿化中做出突出成绩的单位,将推荐在政府的目标考核中加分,推荐在省、市级精神文明单位,省、市级园林单位,省、市级先进团组织、少先队表彰等创建活动中加分,并通过新闻媒体进行表扬。
  五、活动实施的时间安排
  建立“共建绿色家园”活动的长效机制,以每年为一个单元期计划实施。
  2003年的实施安排:
  11月1日—30日
  宣传动员绿地认建认养报名阶段:进行现场踏勘、划界与认建认养单位洽商建、养细则操作事宜。
  12月1日—12月15日
  绿地认建认养基础工作准备阶段:绿地建设现场的土壤基础完善,树木、绿化植物的材料准备、栽植技术、人力、机械等准备。签订建、养协议书。
  12月16日—12月31日
  绿地建设施工阶段:重点着力于质量、实效。同时与有成片树木单位签订管护责任合同。
  2004年元月上旬
  市领导参加认建、认养绿地的冠名挂牌仪式。
  市宣传部门、新闻媒体对整个活动的实施过程安排系列报道,将绿地认建、认养及捐资情况向社会发布。
附件:泸州市“共建绿色家园”活动领导组成员名单 附件:泸州市“共建绿色家园”活动领导组成员名单
  组 长 李小端  副市长
  副组长 李茂华  市政府副秘书长
  侯本立  市规划建设局局长
  成 员 余汝娅  市规划建设局副局长
  孙海燕  团市委副书记
  袁华滨  市教育局局长
  付永全  市环保局副局长
  杨先华  市风景园林管理局局长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在市风景园林管理局,杨先华兼任办公室主任。李平、罗卫兵任办公室副主任。联系电话:23929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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