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您的位置首页 >> 法规库 >> 法规正文

湖北省物价局关于阳逻电厂三期扩建工程上网电价问题的复函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1998-11-20 生效日期: 1998-11-20
发布部门: 湖北省物价局
发布文号: 鄂价重函字[1998]112号
  武汉华中华能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恳请出具阳逻电厂三期扩建工程(2×600MW)电价文件的报告》(武华电经财[1998]23号)收悉。根据现行国家电价政策,经审核报送的有关资料,按发电工程投资78.3亿元和12年还清贷款本息测算,暂定阳逻电厂三期扩建工程还本付息上网电价为每千瓦时0.39元。正式上网电价待工程完工前按《电办法》的有关规定核定。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1612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