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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物价局关于漳梅线龙岩管段铁路客货运价格的批复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0-09-14 生效日期: 2000-10-01
发布部门: 福建省物价局
发布文号: 闽价[2000]商字360号
省地方铁路建设开发总公司
  你司《关于漳梅线龙岩铁路有限责任公司管段调整货物运价的请示》(闽地铁合资(2000)54号)收悉。根据国家计委关于合资铁路实行特殊运价的有关规定精神,经研究,并报省政府同意,现就漳梅线龙岩管段铁路客货运价格等问题批复如下:   一、整车货物运价每吨公里0.16元,允许企业根据市场供求情况适当下浮,其中煤炭运价可试行协商运价,由运销双方协商签订运输价格协议并报我局备案后执行。其余各类货物运价水平,由你司根据国家计委、铁道部的有关规定下达,并报我局备案。
  二、客运价格、货运杂费、延伸服务费、明码标价等事项按原省物委《关于漳龙、龙坎铁路客货运价格的批复》(闽价(2000)商字38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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