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闽价[2000]商字360号
省地方铁路建设开发总公司:
你司《关于漳梅线龙岩铁路有限责任公司管段调整货物运价的请示》(闽地铁合资(2000)54号)收悉。根据国家计委关于合资铁路实行特殊运价的有关规定精神,经研究,并报省政府同意,现就漳梅线龙岩管段铁路客货运价格等问题批复如下: 一、整车货物运价每吨公里0.16元,允许企业根据市场供求情况适当下浮,其中煤炭运价可试行协商运价,由运销双方协商签订运输价格协议并报我局备案后执行。其余各类货物运价水平,由你司根据国家计委、铁道部的有关规定下达,并报我局备案。
二、客运价格、货运杂费、延伸服务费、明码标价等事项按原省物委《关于漳龙、龙坎铁路客货运价格的批复》(闽价(2000)商字38号)的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