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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财政厅关于核定福州大学BFT考试考务费收费标准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0-05-09 生效日期: 2000-05-01
发布部门: 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物价局
发布文号: 闽价[2000]费字153号
省教委:
  你委《关于福州大学收取BFT考试考务费的函》(闽教(2000)计财20号)收悉。鉴于福州大学经国家外国专家局批准设立“全国工商企业出国培训备选人员外语考试(BFT)福建考试培训中心”,根据省财政厅、省物委《关于同意福州大学立项收取BFT考试考务费的复函》(闽财综(2000)47号)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同意福州大学向参加英语、日语、德语BFT考试的考生收取考务费每生每语种200元(含上缴国家部分),每个语种考试包括笔试、听力、口试三部分。
  上述收费标准从2000年5月1日起开始执行,试行期为一年。福州大学应及时到省物价局办理《收费许可证》的变更手续,向社会公布收费项目及标准,并自觉接受物价、财政和审计部门的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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