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闽价[2000]商字30号
省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
为了支持我省高速公路建设,确保罗宁、漳龙高速公路早日建成通车,经省政府同意,现将罗宁、漳龙龙岩段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收费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收费标准和车型分类详见附表一和附表二。
二、收费设点位置按省政府办公厅闽政办(1999)248号和251号文件批准设置。
三、收费票据使用省级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车辆通行费专用票据,并加盖福建省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专用章。票据管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四、罗宁、漳龙龙岩段高速公路各征收站应按规定在入口处醒目位置悬挂省交通厅制发的“罗宁高速公路××征收站”和“漳龙高速公路××征收站”标志牌、省物委制发的“福建省车辆通行费收费许可证”和“收费价目表”,实行挂牌亮证收费,接受群众监督。
五、开征时间:自罗宁、漳龙龙岩段高速公路正式开通起,试行一年,试行期满后,再视各方面的反映情况正式核定收费标准。在此期间的全部通行费收入缴存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支出按计划用于罗宁、漳龙高速公路建设的还本付息。其资金收支和账户管理分别由省财政厅和龙岩市财政局严格按有关规定执行。
附表一:
罗宁高速公路宁德、飞鸾、罗源、水古、上楼收费站车型分类及收费标准表
单位:元/车次
飞鸾 罗源 罗源 上楼 上楼 上楼 上楼
(含2.5吨)
(含7吨)
(含15吨)
型车 及各类集装箱车
附表二:
漳龙高速公路适中、龙岩、龙门收费站车型分类及收费标准
单位:元/车次
16.1715km 9.373km 25.5445km
各类集装箱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