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柳价字[2000]137号
柳锌物业管理公司:
报来关于生活小区车辆临时停放保管费报告悉。根据国家、自治区有关物业管理收费的规定,本着合理、公开及与住户承受能力相适应的原则,经审核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小汽车停放保管费:
1、月票保管:每辆每月60元
2、临时停放:每辆每次3元(夜间22:00至次日7:00)
二、其他时间临时停放免费。
小汽车临时停放四小时内减半收费,不足一小时不收费。
以上标准从二000年八月二十五日起执行。柳锌集团公务车不收费。接文后,请到我局办理收费手续。
此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