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您的位置首页 >> 法规库 >> 法规正文

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加速打造皇泽寺历史文化旅游品牌议案办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3-07-17 生效日期: 2003-07-17
发布部门: 四川省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布文号: 广府办发[2003]47号
市级有关部门,利州、上西开发区管委会:
  《〈市四届人大五次会议加速打造皇泽寺历史文化旅游品牌议案〉的办理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制定,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三年七月十七日   关于加速打造皇泽寺历史文化旅游品牌议案的办理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一)本着经营城市的理念,整体包装皇泽寺,提高皇泽寺的知名度和在文化旅游业中的人文核心作用。
  (二)扩大皇泽寺体量,完善旅游基础设施,挖掘历史内涵,拓展服务功能,增设观光内容,营造幽静、典雅的唐代园林氛围,打造皇泽寺品牌,突出广元历史文化特色。
  (三)加速皇泽寺丰厚的文物资源优势向文化资本转变,以点带面,加快乌龙山开发的进程,推动广元文化旅游业的发展,提升广元历史文化名城品位,促进广元经济进步。
  二、办理《议案》的原则
  (一)立足长远,抓紧当前,有效保护,合理开发,统一规划,分步建设;
  (二)属地管理,自筹自建,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社会支持,部门负责。
  三、工作机构
  为加快皇泽寺建设进度,加大乌龙山旅游开发力度,将原《议案》办理工作领导小组调整更名为“皇泽寺建设开发领导小组”,由市长田维钊同志担任组长,副市长李文元、罗蜀平、秘书长李在杨同志任副组长,成员为原《议案》办理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市文化局局长张显学同志担任。市文化局作为《议案》办理的主办单位,负责皇泽寺建设开发的日常工作。
  四、工作目标任务分工及进度安排
  打造皇泽寺历史文化旅游品牌工程,主要包括修建皇泽寺门前河堤及公路,恢复皇泽寺三重大殿、左右别院,完善寺内基础设施,改建博物馆等项目,总投资2200万元,2004年底竣工。
  (一)修建连结上西至下西嘉陵江西岸河堤及公路。
  1、河堤道路设计施工方案由李在扬秘书长召集市文化局、市建设局、市水利局、市交通局
  迅速研究,市水利农机局按堤路结合,沿嘉陵江西岸海拔477米高程修建7.5米宽临时交通通道的要求负责设计,于2003年8月30日前完成方案的评审。由业主广元市文管所报有关部门按招投标程序确定施工单位,明年底完成皇泽寺门前河堤及道路施工任务。
  2、八一水厂至旧铁桥段涉及到的搬迁和河堤建设由市水利局、利州开发区负责,与皇泽寺河堤同步进行。
  (二)25户农户搬迁。由上西管委会摸底调查,制定方案,报市人民政府审定后组织实施,于2003年8月30日前完成。
  (三)恢复寺内古建筑。即恢复皇泽寺一、二重大殿,左右厢房别院。由市文化局组织,市文管所具体负责,确保2004年底完工。
  (四)修建寺内配套基础设施。即停车场、景区道路、环保厕所及其它附属配套设施。由市文化局组织,市文管所负责,2004年底完成。
  (五)改建皇泽寺博物馆。由市文化局组织,市文管所负责,于2004年底完成。
  (六)筹集资金。
  1、2003年争取国债资金1000万元以上,由市计委负责。
  2、2003年——2004年,市文管所向银行申请贷款1000万元左右。
  3、市文管所向中央、省级主管部门争取文物保护经费200万元左右。
  (七)市国土资源局和广元火车站负责解决皇泽寺保护范围内,部分废弃铁路土地划归皇泽寺的遗留问题。2003年12月底以前完成。
  (八)皇泽寺建设中涉及国土、建设、水利、税务等方面的有关税费问题,由市国土资源局、市水利农机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建设局研究,在政策规定的范围内尽量给予优惠。
  五、工作要求
  (一)各责任单位务必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密切配合,高效率、快节奏地完成好各项任务。
  (二)各责任单位每月向市政府督办室书面报告一次工作进展情况。领导小组每季度听取有关单位一把手的工作汇报。市政府督办室每月就《议案》办理工作出一期工作通报。
  (三)加强督促和检查。通过市人大常委会,组织人大代表,就《议案》办理工作开展专题视察活动,加大《议案》办理力度。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1876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