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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批转市环保局南河水污染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3-07-14 生效日期: 2003-07-14
发布部门: 四川省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布文号: 广府办发[2003]46号
市中区、元坝区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利州开发区管委会:
  市环保局《南河水污染治理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批转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三年七月十四日   南河水污染治理实施方案
  南河是市城区重要的饮用水源,为城区10多万居民提供饮用水和部分工矿企业提供工业用水。但由于各种原因,南河的水量正在逐年减少,水质污染情况十分严重。2001年,市四届人大二次会议把“南河水污染治理”列为一号议案,市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制订了南河保护工作的五年规划,从加强规划管理、建设基础设施、治理源头及两岸生态、治理污染企业、加强宣传教育入手进行重点整治,以广府通字[2001]6号发布了《关于加强南河环境保护的通告》,以广府发[2001]74号文件对1号议案提出了办理方案,投资1.2亿建设污水处理厂及垃圾处理场,安装了排污管,两次进行清淤,加大了监测、监督和治污的力度,使南河水污染得到了遏制。但由于治理工作难度较大,涉及问题较多,加之城市生活污水、垃圾、固体废弃物的不断增加,降雨减少,造成了新的污染。为继续、深入办理好人大代表议案和政协提案,进一步综合治理南河水污染,促进经济发展,提高市民生活质量,特拟定本实施方案。   一、南河水污染现状及成因分析
  近年来,南河的水量正在逐年减少,水体自净能力减弱,水质呈逐年下降趋势。2002年市环境监测站监测,马家坝和南河渡口两个断面,非离子氨和粪大肠菌均大大超标,已达劣V类水质标准。南河河道沙石、垃圾、
  杂草成堆,尤其是春夏季节,随时发出阵阵刺鼻的异味和臭味,对招商引资、城市人居环境和市容市貌影响很大。对此,社会普遍关注,市民反映强烈,特别是防治“非典”期间,要求治污的呼声越来越高。
  究其原因,主要是以下四个方面所致:一是生态破坏严重;二是工业污染加重;三是生活污染增加;四是开发建设加快。因此,必须齐抓共管,标本结合,综合治理。
  二、南河水污染治理工作的步骤和目标
  (一)第一阶段
  2003年7月—2004年6月,初步改变现状,达到“一进三无”,即污水进管网,河道无垃圾、水质无异味、水体无漂浮物。
  (二)第二阶段
  2004年7月—2006年6月,严格控制污染源,逐步削减水质污染负荷,建成城区污水处理厂和垃圾处理场,使污染现状得到有效控制,让南河水变清。
  (三)第三阶段
  2006年7月—2009年6月,彻底治理污染,使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生活污染得到有效控制,确保水质达到或优于地表水Ⅲ类水质标准。
  三、南河水污染治理的主要措施和要求
  (一)提高认识,统一思想
  治理南河水污染,事关全局,事关广大市民的生活质量。我们必须从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坚持可持续发展战略,正确处理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关系,限制高污染项目,保护资源和环境,发展循环经济,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认识和做好治理工作。各级各部门要统一认识,加强领导,突出重点,落实责任,强化监督,标本兼治,有计划、分步骤地逐步综合治理,实现自然环境与社会经济的协调发展,实现市委、市政府提出的“把我市建成嘉陵江上游经济强市和生态屏障”的战略目标。
  (二)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要认真落实环境保护工作目标责任制,坚持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市政府成立广元市嘉陵江水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又为南河水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定期研究工作和检查督促,并将治污工作纳入各有关县区、开发区和相关部门的目标责任考核。各级各部门要建立相应的机构,负责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和检查落实,对各自管辖的地域制定具体保护措施,明确保护范围和内容。
  (三)突出重点,狠抓落实
  南河水污染防治和环境保护是一场攻坚战、持久战,要坚持标本兼治、突出重点、综合治理。要把加强环保基础建设、污染企业治理、固体废物处置、污水排放、生态治理等作为治理工作的重点。坚持属地管理和“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坚决切断污染源头,坚决关闭“十五小”、“新五小”,并在规定的时限内确保环境质量达标。严格控制在南河上游新建工业项目,严格执行环境保护“第一审批权”和“一票否决权”,任何项目未经环保部门审批、提出意见,计委不得批准立项,建设部门不得批准开工建设,国土部门不得批准用地、办理采矿许可证,工商部门不得办理营业执照,文化部门不得发放文化经营许可证。大石、荣山、元坝镇要建立相应的垃圾、污水处理设施,规范处置,对在沿岸堆存和倾倒生活、建筑垃圾的,予以严肃查处。认真搞好水土保持工作,禁止毁林开荒,破坏植被,造成水土流失。规范在南河及其护岸范围内挖砂、采石、取土、采矿,禁止偷猎水生、野生动物,禁止毒鱼、炸鱼、电鱼和无证捕捞,禁止使用巨毒农药,以避免污染水源。
  (四)齐抓共管,综合治理
  南河水污染治理是一项系统工程。各级各部门要按属地管理原则和责任分工,加强管理,严格执法,共同搞好南河环境保护工作。有关县区要负责督促辖区内乡镇、办事处、社区居委会,特别是沿岸的村、组建立南河保护责任制,重点整治乱倒垃圾、乱丢杂物、乱抛牲畜尸体、动物内脏的行为。大力推广沼气,保护生态环境。市级有关部门要加强南河沿线的建筑规划管理,按照《广元南河滨河绿带景观规划》实施,突出山水园林城市风格,以自然为基础,以堤、路为重点,健全基础设施配套工程,健全完善绿地系统规划和人文景观规划。加快污水处理厂和垃圾处理场建设,搞好管网配套,杜绝污水直排南河水体。凡无环评手续的建设项目,一律不准开工建设。要结合国家卫生城市巩固工作,加强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培育市民良好的生活习惯,协调建立南河保护多级责任制,并会同有关执法部门,严肃查处违法行为。要切实做好新建项目的排污审查,抓好南河沿岸现有污染源的排污监控,对超标排污、无序排污企业要进行重点整治,加强医疗固体废物处理监管和南河水质监测,依法处置违法超标排放有毒有害废水的行为。抓好“十五小”、“新五小”企业的关闭工作,今年底前关闭南河沿岸的石灰窑,引导支持企业推行清洁生产,逐步控制和减少对南河的污染。做好南河水源的水土保持工作,发展绿色、生态农业,逐步减少农产品种植的用药量。实施退耕还林工程、造林工程,增加绿化面积。整治河道乱挖、乱采,对偷猎水生、野生动物的违法行为依法查处,切实保护南河水体环境和自然生态环境。要搞好南河水源的疫情监控和防治,加强取水点保护,监督检查医疗废水、废物的有效处置。加强南河沿岸牲畜养殖场的管理,限期整治达标。积极组织开展保护母亲河行动,负责搞好植绿护绿工作,清除白色污染。
  (五)强化监督,逗硬奖惩
  建立和落实目标责任制,严格兑现党政“一把手”环保目标考核。流域内各地必须对本辖区环境质量负责,采取切实有力措施,改善环境质量,按期达到国家规定的环
  境质量标准。对工作成绩突出的,给予表彰奖励;对工作较差的,通报批评,限期整改;对不履行职责,因违反环保法规或决策失误,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故,造成经济损失、危害人民身体健康及社会稳定的,依法予以查处。市政府督办室要对此项工作进行专项督查督办。市环境监察、市城建监察等执法部门,要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对各种环境和建设违法行为,要坚决依法予以查处。新闻单位要加强舆论宣传监督,以促进治理工作的开展。
附件:南河水污染治理工作责任和分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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