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您的位置首页 >> 法规库 >> 法规正文

四川省交通厅、财政厅、物价局关于自贡市遂筠路到隆雅路连接线(北环路)正式收取车辆通行费的批复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3-07-08 生效日期: 2003-07-08
发布部门: 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物价局四川省交通厅
发布文号: 川交公路[2003]91号

自贡市交通局、财政局、物价局:
  你们《关于自贡市遂筠路至隆雅路连接线(北环路)正式收取车辆通行费的请示》(自交发[2003]42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你市遂筠路与隆雅路的连接线(北环路)段长20.56公里(含三座共长543米、宽22.5米桥梁),按一级公路线形标准,水泥混凝土路面建设,经省交通厅、财政厅、物价局川交公路(2002)1号文批准,按收费还贷公路项目,从2002年1月25日至2003年7月24日试行收取车辆通行费。该项目经四川正则会计师事务所川正会审字(2001)170文审计认定,工程改建总投资为7916.7万元,其中:无偿投入为上级补助800万元,地方自筹2496万元;有偿的投入为银行贷款4620.7万元。经自贡亚中会计师事务所自亚审报字(2003)第011号审计,该项目从2002年2月至2003年1月共收取车辆通行费345.85万元,偿还贷款157万元,支付利息89.49万元。经省交通厅、财政厅、物价局审查,同意该项目按收费还贷公路正式收取车辆通行费,用于偿还银行贷款。

  二、收费工作由自贡市交通局领导和组织管理。

  三、收费期限从2002年1月25日起至2012年1月24日止。

  四、正式收费标准为:
  单位:元/车.次
  注:1.车辆分类表:
  一类客货车:8座(含8座)以下轿车、吉普车、面包车、旅行车,1吨(含1吨)以下小货车。摩托车按一类车减半征收。
  二类客货车:9座至30座(含30座)客车,1吨以上至3吨(含3吨)货车,20卧(含20卧)以下卧铺车。
  三类客货车:31座至50座(含50座)客车,3吨以上至5吨(含5吨)货车,21卧至30卧铺车,国际标准集装箱车。
  四类客货车:51座(含51座)以上客车,5吨以上至15吨(含15吨)货车,31卧(含31卧)以上卧铺车。
  五类货车:15吨以上至25吨(含25吨)货车。
  2.拖拉机按核定吨位收费。
  3.25吨以上重车须按重车通行规定办理手续。通行费按一类车标准乘以重车实际吨位征收。
  4.以上车型计算不分空、重车。

  五、收费站设置:在遂筠路与隆雅路的连接线(K4+800M)设1个收费站,收费通道4个。

  六、收费人员在现有公路职工选聘,限制在25人以内,着收费服装人员报省交通厅核批。

  七、收费范围:根据省人民政府川府发(2001)18号文规定,除执行紧急公务的军警和特勤车免收车辆通行费外,其它车辆均应缴纳车辆通行费。对经省上批准同意的其它免收通行费的车辆,按有关规定执行。

  八、收费票据必须使用省财政厅统一监章印制的车辆通行费专用票据,并在省地物价局办理收费许可证。

  九、收取的车辆通行费属预算外资金,必须按《四川省预算外资金管理条例》和《四川省公路车辆通行费财务管理及会计核算办法》的规定办理,纳入市级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收费站的人员经费、日常养护费和其他专项支出年度计划由市交通部门按项目编制预算,市财政部门审核后,报省交通厅、财政厅审核后批准。严禁超支挪用、通行费只能用于还本付息和公路养护,支出年度计划按省批准由市财政部门审核后拨付。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1818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