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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杭州市区水环境污染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3-12-11 生效日期: 2003-12-11
发布部门: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布文号: 杭政办函(2003)304号

杭政办函(2003)304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为有效防止市区水环境污染事故特别是重、特大水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及时处置可能发生的各类水环境污染事故,市政府决定,成立杭州市区水环境污染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 长:何荣坤(市政府)
  副组长:陶柏文(市环保局)
  成员:
  范根初(市经委)
  陈红英(市建委、城管办)
  金裕龙(市公安局)
  周定炎(市林水局)
  张振华(市农业局)
  李子松(市规划局)
  袁建进(市城管执法局)
  朱坚平(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市园文局))
  徐文霞(市环保局)
  朱玉龙(市交通局)
  吴伟根(市卫生局)
  施水祥(杭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黄昊明(杭州高新开发区(滨江)管委会、政府)
  章国祥(市人防办)
  楼正权(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黄长富(市公安局消防支队)
  刘万华(市城建资产经营公司)
  刘志安(上城区政府)
  洪建明(下城区政府)
  邱宝根(拱墅区政府)
  刘秋敏(西湖区政府)
  周志辉(江干区政府)
  朱党其(萧山区政府)
  楼建忠(余杭区政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环保局),陶柏文兼任办公室主任。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三年十二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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