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衢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衢州市公路绿色通道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3-11-03 生效日期: 2003-11-03
发布部门: 浙江省衢州市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衢州市公路绿色通道建设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三年十一月三日
衢州市公路绿色通道建设实施意见
  为加快我市公路绿色通道建设,认真组织实施省政府确定的公路绿色通道工程,推进我市生态市建设步伐。现根据国家和省有关公路绿色通道建设实施意见,结合我市公路绿色通道建设实际,特制订本实施意见。
  一、实施内容和目标
  公路绿色通道建设是在保障公路视野开阔、无安全隐患的前提下,按照公路等级要求进行公路两侧绿化,并根据'长远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进行建设。规划建设标准为:高速公路隔离栅外两侧各30米;国省道公路路基外两侧不少于10米,主要路段15米;县乡道公路两侧不低于5米,城市出入口路段适当加宽,其中公路新、改、扩建路段按规划建设标准一次到位。近期实施建设标准为:高速公路隔离栅外两侧各10米,国省道路基外两侧各5米,县乡道公路两侧各3米,确有困难的县乡道公路可因地制宜种植行道树。有条件的县(市、区)要按规划建设标准一次性建设到位。
  公路绿色通道建设要按照'尊重自然,以乔为主,乔灌结合,高中低搭配'的要求,根据不同地形、地貌反映不同特色,合理配置观赏防护林带、经济林带。要加强高等级公路两侧水系、山林的自然保护,对沿线山体坡面,加大退耕还林、封山育林力度,采取封、管、造、育等综合措施,对被大面积破坏的山体,利用钢丝网固定泥土、种草等手段恢复山体原貌;对高速公路两侧的村庄进行景观整治,要开展'绿色生态村'建设活动,村庄内宜绿化地段全部绿化,树种选择以乔木为主,针阔混交、乔灌有机结合,做到防护林、经济林、用材林、竹林等合理搭配,形成多树种、多林种、多层次、多功能的绿色长廊。
  公路绿色通道建设的目标是:到2007年,全市建成1200公里公路绿色通道,其中高速公路206公里,国省道公路369公里。到2010年,力争全市所有可绿化的公路基本实现全面绿化,形成带、网、片、点相结合,层次多样,结构合理,功能完备的公路绿色长廊。

  二、实施措施
  (一)科学规划,精心设计。各县(市、区)要把公路绿色通道建设纳入农业和农村现代化建设规划、生态环境建设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内,科学规划,精心设计,体现地方特色。要统盘规划,保护好、利用好公路两旁现有的经济林,形成衢州公路绿色通道建设的鲜明特色。各县(市、区)要根据绿色通道总体建设目标要求,制定建设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要认真做好公路绿色通道建设方案设计,经有关专家会审后组织实施。高速公路、国省道等公路绿色通道设计方案,要报市绿色通道办公室审定,待工程竣工完成后由市绿色通道办公室组织验收或与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同步组织验收。
  (二)采取多种形式,解决好公路绿色通道建设用地。公路绿色通道建设用地要与各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衔接,并纳入年度土地利用计划。新建、改建、扩建公路沿线的绿化用地,与工程用地统一征(租)用,由建设单位负责解决。现有公路未达到绿化标准而需要扩建的绿化用地,采取租用方式,由当地人民政府负责解决。已规划征用但已被占用的绿化用地,要限期退占还绿。各县(市、区)要抓住当前农业种植结构调整的有利时机,坚持'合法、自愿、有偿'原则,采取以'租地'为主,'租、收、调、征'等多种形式解决公路绿色通道的绿化用地。列入租地绿化规划的土地,属农业种植结构调整用地的,土地权属和地类性质不变。租地期限与第二轮土地承包期相衔接,绿化用地租金,按照农作物产量进行折算,具体标准由各县(市、区)自行确定。
  (三)多渠道筹集资金,确保公路绿色通道工程建设。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要把公路绿色通道建设作为生态环境建设的重点工程,列入基本建设计划,增加资金投入。要筹措一定的资金用于公路绿色通道建设,尤其要进一步加大城市出入口路段的投入。绿色通道建设的绿化资金实行分级负责,收费公路(包括高速公路)由业主单位负责,其他国省道干线公路的绿化资金由交通部门负责。业主单位和市交通部门给各县(市、区)的补助标准为:高速公路每公里10万元,国省道公路每公里5万元;县道公路的绿化资金原则上由所在县(市、区)、乡(镇)政府负责,市交通部门每公里补助1万元。新建、改建、扩建的公路绿化建设与工程统筹规划,由建设单位统一纳入工程概算。同时,要采取承包、合作、租赁等形式,动员社会各方面参与公路绿色通道建设,并实
  行'谁绿化谁所有,谁投入谁受益,谁经营谁得利'的政策,多渠道、多层次地筹集资金,增加公路绿色通道建设的投入。
  (四)加强领导,强化配合。公路绿色通道建设是跨部门、跨行业、跨区域的系统工程,要实行领导目标责任制,建立严格的检查考核制度。为切实加强对公路绿色通道建设的领导,由市政府建立衢州市公路绿色通道建设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决定、协调和解决全市公路绿色通道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各县(市、区)政府也要建立相应的组织机构,编制公路绿色通道详细规划,制订政策措施,确保公路绿色通道建设的顺利实施。交通、林业、规划等部门要加强行业指导,在规划设计、种苗供应、技术咨询等方面做好服务工作;财政、国土、农业等部门要大力支持绿色通道建设;各级公路绿色通道办公室要制订绿色通道建设质量标准及检查验收办法,根据《衢州市公路绿色通道工程建设计划》(附后)开展督促检查,并建立通报制度,把公路绿色通道建设纳入规范化管理的轨道。

  三、本实施意见由市公路绿色通道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衢州市公路绿色通道工程建设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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