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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经济委员会、苏州市财政局、苏州市国税局、苏州市地税局关于公布我市第二批“江苏省资源综合利用企业”认证名单及99年度苏州市资源综合利用企业年鉴确认名单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1999-07-27 生效日期: 1999-07-27
发布部门: 苏州市财政局苏州市地方税务局苏州市国家税务局苏州市经济委会员
发布文号: 苏经资字[99]16号
市各有关局(控股、集团公司)、各区工业局(计经局)、新区经贸局、工业园区经发局、各市经委、资源节约办、财政局、国税局、地税局、市国税、地税各分局:
   受省计经委、省国税局、省地税局、省财政厅委托,根据市经委、财政局、国税局、地税局苏经资字(99)4号文要求,我市从今年4月份开始,组织了第二批“江苏省资源综合利用企业”认证及99年度资源综合利用企业年鉴确认工作。
   对照认证条件及年鉴要求,各市、区在企业申报基础上,根据《江苏资源综合利用认定管理办法》及当前产业结构调整的政策规定,认真进行了初审,并经市认定办公室复审,现将我市第二批江苏省资源综合利用企业认证名单(附一)及99年度苏州市资源综合利用企业年鉴确认名单(附二)一并公布。 附一:苏州市第二批“江苏省资源综合利用企业”名单(略)
附二:99年度苏州市资源综合利用企业年鉴确认名单(略)   1999年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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