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湖政办发[2003]88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身份证法》和国务院《关于换发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有关问题的批复》(国发(2001)62号)的精神,经研究,决定建立湖州市换发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工作领导小组。现将名单公布如下:
组 长:谈月明
副组长:王伯安(市政府)
喻运鑫(市公安局)
成 员:陈华斌(市委宣传部)
姚 温(市发展计划委员会)
杨新学(市财政局)
王玉琪(市人事局)
徐克强(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姚建平(市教育局)
潘仕杰(市民政局)
徐卫国(人民银行湖州市中心支行)
施 耀(市公安局)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市公安局),喻运鑫兼任办公室主任,施耀兼任副主任。
二○○三年十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