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您的位置首页 >> 法规库 >> 法规正文

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湖州市换发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3-10-09 生效日期: 2003-10-09
发布部门: 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文号: 湖政办发[2003]88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身份证法》和国务院《关于换发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有关问题的批复》(国发(2001)62号)的精神,经研究,决定建立湖州市换发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工作领导小组。现将名单公布如下:
  组 长:谈月明
  副组长:王伯安(市政府)
  喻运鑫(市公安局)
  成 员:陈华斌(市委宣传部)
  姚 温(市发展计划委员会)
  杨新学(市财政局)
  王玉琪(市人事局)
  徐克强(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姚建平(市教育局)
  潘仕杰(市民政局)
  徐卫国(人民银行湖州市中心支行)
  施 耀(市公安局)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市公安局),喻运鑫兼任办公室主任,施耀兼任副主任。

二○○三年十月九日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1692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