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川价函[2003]62号
四川大学华西第二医院:
你院《关于特需医疗服务床位费及门诊诊疗费的报告》(院字(2002)15号)收悉。为了满足不同层面的医疗需求,经研究,现将你院部份特需医院服务价格批复如下: 一、特需医疗服务床位费:
1.母婴同室单人间 350元/床日;
2、母婴同室双人间 230元/床日;
3.妇科单人间 320元/床日;
4.妇科双人间 180元/床日;
5.母婴同室不再收婴儿床位费;病房内提供的陪伴床及卧具不再另收费。
6.除空调费外,楼内其他共用设备不再另收费。
二、特需服务门诊服务价格:
1.门诊诊疗费 100元/人次(含挂号费);
2.院内会诊费 200元/人次(含挂号费);
3.特需服务门诊的处置费、检验费、治疗费、检查费等在现行医疗服务价格基础上提高两倍。
三、医院要采取有力措施兼顾好特需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既要使特需服务物有所值;又要保证基本医疗服务的诊疗水平和服务质量。
四、特需医疗服务供病人自愿选择,其费用不得纳入公费、社保、劳保、大病统筹等报销。
五、本标准试行一年,试行期间有什么问题请及时与我们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