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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深圳市打击传销和变相传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4-10-08 生效日期: 2004-10-08
发布部门: 广东省深圳市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 深府办[2004]186号
根据工作需要和人员变动情况,市政府于2004年10月8日(深府办(2004)186号)决定对市打击传销和变相传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进行调整,调整后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卓钦锐
  常务副组长:王敏
  副 组 长:彭曙曦(市工商局)、施志刚(市公安局)、王建南(市维稳及综治办)
  成 员:徐友军(市法制办)、麦柱光(市监察局)、曾威斌(市民政局)、李加林(市国土房产局)、张建军(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佟丹(市中级人民法院)、杨志强(市检察院)、姚世华(宝安区人民政府)、曾伟东(龙岗区人民政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办公室设在市工商局,负责具体日常工作。市工商局王太连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市公安局石延佑同志、工商局黄庆章同志任副主任。
  二○○四年十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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