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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攀枝花市物价局、卫生局关于调整市四医院部分病房收费标准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3-01-30 生效日期: 2003-01-30
发布部门: 四川省攀枝花市卫生局四川省攀枝花市物价局
发布文号: 攀价费[2003]39号
市第四人民医院:
  你院关于部分病房调价的请示收悉。为改善医院的住院条件,你院采取贷款、集资的办法筹集大量资金对病房进行改造,根据市物价局、市财政局、市卫生局攀价非(1995)102号文件的规定,并参考价格认证中心的成本论证情况,经测算、研究,同意从二00三年二月一日起将你院三人间普通病房收费标准由原每床每天7元调整为每床每天10元.并可加收50%的住宿病床费。
  你单位收文后,请持文到市物价局办理《收费许可证》变更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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