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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关于桂平航运枢纽电厂上网电价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0-07-31 生效日期: 2000-07-31
发布部门: 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
发布文号: 桂价格字[2000]279号
桂平航运枢纽电厂:
  根据国家计委计价格[2000]861号和自治区人民政府桂政函[2000]150号文件精神,改革电厂上网电量计价办法,将还贷专项附加并入电厂上网电价,并经与自治区有关部门研究,核定桂平航运枢纽电厂含税上网电价为243.13元/兆瓦时。从2000年7月份上网电量开始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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