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闽价[1999]公字411号
福建中诚信信用评级咨询有限公司:
你司《关于申请批准评级和咨询收费标准的请示报告》(闽中诚信(1999)003号)收悉。为维持评级、咨询业务的正常运转,在开展评级、咨询工作时,可向委托单位收取一定的服务费,本着“自愿委托、有偿服务、合理补偿”的原则,制定了资信评级服务费最高收费标准(详见附表)。具体收费标准由你司与委托单位协商收费。
本批复自1999年12月1日起执行。
附表:
福建中诚信信用评级咨询有限公司收费标准
3000万元)
发债额3000-5000万元(含 0.8
5000万元)
发债额5000-10000万元(含 0.6
1亿元)
发债额1亿元以上 0.5 最高不超过10万元
总资产20亿元-50亿元(含 5-8万元
20亿元)
总资产50亿元-100亿元(含 8-10万元
50亿元)
总资产100亿元以上 最高不超过12万元
高级经理(含高级职称) 150元/时
经理(含中级职称) 120元/时
助理经理 80元/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