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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政府网站建设信息资源采集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1999-09-21 生效日期: 1999-09-21
发布部门: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布文号: 厦府办[1999]188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各有关单位:
  今年是'政府上网年',政府上网工程的实施,将全面树立政府在网络上的崭新形象,促进政府由管理型向管理服务型的角色转变,架设政府与社会各界沟通的桥梁,服务于社会、企业、公众,推动与国际间的交流。
  '厦门市人民政府主页'网站建设是政府上网工程和厦门市信息港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它的建设对展示厦门经济特区高度文明、现代化的港口风景城市形象,促进对外开放,加大招商引资的力度,加强两岸经贸合作,推动文化交流具有深远的意义。
  根据市政府常务会议精神,'厦门市人民政府主页'网站建设于近期正式启动,为更好地做好政府网站的建设、运行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政府网站栏目设置
  依据政府网站建设方案,按照合理分类、便于利用的原则,'厦门市人民政府主页'网站的栏目设置如下:
  (一)主栏目
  1、厦门概貌。介绍厦门的自然地理、历史沿革、行政区划、建设成就、名家名人、友好城市。
  2、政府机构。介绍市、区政府班子成员分工,政府成员单位职责及班子成员分工,及政府办公厅班子成员分工及各处室职责。
  3、特区经济。介绍特区的工业、农业、交通运输、商业、外经外贸、金融保险、旅游。
  4、社会事业。介绍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社会保障事业的发展情况。
  5、城市建设。介绍城市建设成就,城市规划、土地房产、市政建设、园林绿化、环境保护、民心工程的建设。
  6、招商引资。介绍招商引资导向、投资环境、优惠政策、投资程序、招商项目、开发区建设情况。
  7、旅游观光。介绍风景名胜、旅游服务、民俗风情、风味佳肴、休闲娱乐。
  8、法律纵横。介绍法律法规法律援助、法律服务情况。
  9、海峡两岸。介绍对台工作、经贸合作、两岸三通、海峡动态和对台法规
  10、政府信箱。设置市长信箱。
  (二)动态栏目
  1、厦门要闻。报道厦门市的政治、经济、文化、社会事业、城市建设等重要新闻。
  2、政府公告。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众发布政府新近出台的政策规定和通告。
  (三)导航栏目
  1、重点企业。向海内外宣传报道、推介厦门的重点企业及名优产品,扩大企业的知名度和产品的市场占有率。
  2、网上房地产。宣传报道、推介厦门的房地产,促进建筑业的发展。
  3、便民服务。介绍厦门的铁路、水路、航空、公路运输时刻表等便民服务信息。
  4、投诉服务。介绍厦门投诉服务单位的联络方式等情况。

  二、要求
  1、领导重视,人员落实
  今年是政府上网年,政府网站的建设标志着我市政府上网工程的正式启动。该网站将是我市的权威性网站,它的建设将关系到后续金宏工程、各部门网站建设、政府网上办公等一系列电子政府工作的开展,关系到厦门市政府的形象,应予以高度重视。为了加强信息资源的采集工作,促进政府网站的建设、运行,按照分工,各有关单位要明确分管领导和指定专人(信息员)负责分管栏目信息资源的采集工作。政府各部门有义务根据市政府网站的要求提供信息。建立信息联络员制度,信息联络员应是各单位办公室人员或负责宣传工作的同志。由信息联络员和政府网站建设、运行管理机构相应栏目的编辑人员一起共同负责共建栏目的内容的采集与更新。
  2、信息准确、内容丰富
  各单位报送政府网站的信息资源应准确、简练、文理清楚。信息内容应充分展示厦门市政府部门勤政、廉洁、高效的良好形象;展示厦门市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在全市人民的共同努力下,在政治、经济、文化、城市建设、社会文明进步的方面取得的成就;向海内外展示厦门改革开放以来,发生的巨大变化;进行网上招商引资;宣传、推介厦门市企业的形象。
  3、按时报送、及时更新
  对网上的信息按更新频率划分为按季更新、按月更新、按周更新、按日更新、实时更新五种,其中:厦门要讯为日更新栏目;城市建设的土地房产、民心工程栏目,政府公告、法律纵横栏目,海峡两岸中的经贸合作、海峡动态栏目,旅游观光的旅游服务、风味佳肴、休闲娱乐栏目,以及导航栏目中的重点企业、网上房地产、便民服务、投诉服务栏目为实时动态更新栏目;其它栏目暂定为季更新。联络员应在规定季、月、周最后一天下午之前,将审定确认的信息提供政府网站管理机构的编辑人员,由编辑人员负责整理上网。各单位的信息按上述五种信息发送时间要求,按时报送。信息的发送方式为报送软盘和传真确认相结合,以维护信息的准确性和严肃性。
  4、严格审定、安全保密
  各单位应做好信息资源上网的安全保密工作,健全信息资源审定制度。在按要求积极组织、开发信息资源上网的同时,应对上网信息进行严格审定和把关,防止泄密事件发生。

5、在互联网上已开通站点的各个单位,应向政府网站管理机构报备,以便做好链接。政府网站管理机构将依照市政府常务会议的要求,负责市政府各部门网站建设的管理工作,着手全面清理网上有关厦门信息的网站,实行优化组合。对一些力量薄弱的网点,将予以取消。网站管理机构将进一步统一规划、管理政府的信息,保护政府上网的质量,避免重复建设。
  附:政府网站信息资源采集分工表
  注:1、栏目负责单位负责表中所对应主栏目或子栏目的信息资源的组织、开发、收集、整理、初审、发送工作。
  2、市政府办公厅负责政府网站的管理工作,市经济信息中心负责技术工作。
  3、栏目图片由栏目负责单位提供。
  政府网站建设项目组
  联系电话:5052339
  联系人:蒋群星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一九九九年九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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