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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晋城市1999-2010年生态林业建设规划纲要》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1999-03-01 生效日期: 1999-03-01
发布部门: 晋城市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 晋市政发[1999]1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
  现将《晋城市1999-2010年生态林业建设规划纲要》印发,望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林业是生态环境建设的主体,在实现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建设经济强市和一流文明城市,需要林业提供更加有效的生态保障、环境服务和产品供给。保护和建设生态林业,就是保护和发展生产力。
  各级政府一定要站在环境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高度,充分认识生态林业建设的重要性、紧迫性、艰巨性;一定要把生态林业建设列入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议事日程,切实抓紧抓好;要制订具体的、切实可行的实施意见,把生态林业建设规划落到实处;要坚持领导干部任期造林绿化目标责任制,一任接着一任干,一张蓝图干到底;要全党、全民、全社会总动员,切实把人民群众发动起来,为实现晋城大地山川秀美而努力奋斗。
  晋城市1999-2010年生态林业建设规划纲要
  林业是生态环境建设的主体,在实现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为了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全省生态环境建设的意见》和全省生态环境建设广播电视动员大会以及全省第四次林业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提出《晋城市1999-2010年生态林业建设规划纲要》,各县(市、区)要动员各方面力量,同心协力认真组织实施。
  一、生态林业建设的现状和问题
  建市以来,我市林业建设步伐明显加快。现全市森林面积已达到319万亩,森林覆盖率达到22.57%。但是,同全国乃至世界先进国家及地区相比,我市仍是一个生态环境较为脆弱的地区之一。主要表现为:
  至森林资源总量不足,分布不均,难以有效抵御自然灾害,维护生态平衡。我市森林覆盖率还不高,按人均占有森林面积计算,我市人均占有量仅有1.54亩,低于全国人均1.68亩的水平。且80%在我市外围土石山区呈“U”字形集中分布,中北部低山丘陵粮食主产区和工矿区分布极少。东部陵川森林覆盖率高达38.48%,中部城区森林覆盖率仅有4.13%。由于生物总量不足,分布不均,成为气候失调的重要原因之一,干旱、洪涝、冰雹和干热风等自然灾害发生频繁。1997年全市大范围、长时间干旱,造成沁河、丹河断流,粮食等农产品大幅度减产。近年来,高平寺庄乡和城区钟家庄乡等遭受龙卷风袭击,造成房屋倒塌,人畜伤亡;阳城、陵川等地发生多起大洪灾,致使山体滑坡,道路中断,房屋冲毁,损失数亿元,直接威胁着人们的生活生存。
  至水土流失十分严重,水文状况日趋恶化,全市水土流失面积1128.9万亩,占全市面积的79.3%,土壤侵蚀模数达2000吨/平方公里,通过沁河、丹河每年向黄河输入泥沙量2000万吨。由于乱挖滥采,地表水减少,地下水位明显下降,水库干涸,河水断流,影响了正常的水分循环和农业稳产高产,我市中北部地区水土面积、侵蚀强度、危害程度呈加剧的趋势,直接威胁着黄河中下游安全。
  至荒山面积还很多。我市还有20%的规划宜林荒山没有绿化,还有相当比例的反弹荒山有待造林,而且原规划的宜林地是在传统林业思想指导下,依据营造“用材林”标准来确定的,多为土层较厚的肥山,现在用生态环境建设标准要求,那些土层较薄、立地条件较差、甚至岩石裸露严重的荒山,以及部分重度退化侵蚀的牧坡、废弃破坏的土地等都要绿化。尤其是通道绿化比较落后,公路绿化断档现象严重,绿化水平不高,通道荒山立地条件差,造林难度大,直接影响着全市的对外形象。
  至环境污染严重。煤渣、矿渣、炉渣随处可见。逐年增多,既侵占耕地、林地、又污染环境,还造成新的水土流失。废气、废水、废物污染较为突出,工业废水年排放总量达879.9万吨,工业废气年排放总量达135.1亿标立方米,工业固体废物年生产量达199.85万吨。因挖煤采矿造成地面塌陷面积达3.6万亩,严重损害了地表植被。
  至林地利用率低,林分质量差。我市森林面积仅占林业用地面积的52%,林地利用率低,比较效益差。平均每亩森林蓄积仅有1.3立方米,森林年蓄积净增率仅为2.23%,为全国水平的三分之一,为世界水平的五分之一。而且人造纯林多,混交林少,油松占人工林面积的89.6%,杨树占四旁树的50.8%,极易引发森林火灾和病虫害,地力衰退较为严重。天然林、人工林经营粗放,管护不到位,扶育不及时,大大降低其防风固沙、蓄水保土、涵养水源、净化空气、保护生物多样性等生态功能。林产品供需矛盾突出,特别是木材,全市年产量仅1万多立方米,而全市每年需矿柱材就达34万立方米,加上建筑和民用材,全市木材需求总量达50万立方米以上,98%的木材需要从外地调入。
  至城镇、乡村生态园林化工作进展缓慢。市区人均绿地面积仅5平方米,全市2440个行政村,基本达到生态园林化标准的只有12个, 仅占0.5%;农田林网支离破碎,地埂林逐年减少。这些问题的存在,使全市的生态环境仍趋恶化的态势,形成了突出的“十年九旱”气候特征,加剧了贫因程度和自然灾害发生,全市每年因干旱、洪涝等各种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呈大幅度增长之势,不仅给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带来极大的危害,而且严重制约了整个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我市生态林业建设任重道远。

  二、生态林业建设的指导思想和奋斗目标
  1999-2010年,我市生态林业建设的指导思想是:以党的十五大精神为指针,认真贯彻江泽民总书记关于生态环境建设的重要批示,围绕我市提出的“三步走”赶超战略,以通道绿化为突破口,以荒山绿化为重点,以生态园林化为目标,强化政府职能,发挥政策威力,依靠改革开放,依靠科技创新,依靠艰苦奋斗,加大投入力度,加强执法管理,加快绿化步伐,草灌乔结合,飞封造并举,重点突破,整体推进,逐步实现生态、经济与社会效益协调统一,为建设中西部地区经济强市和一流文明城市创造一个山川秀美的新晋城。
  生态林业建设要遵循的基本原则:一是坚持以生态效益为主,生态、经济和社会效益相结合的原则;二是坚持统筹规划、突出重点、量力而行、分步实施的原则;三是坚持以营林为基础、草灌乔结合、飞封造齐上、造林与管护并重的原则;四是坚持科技兴林、注重实效,速度、质量、效益相统一的原则;五是坚持多渠道筹资金、全社会办林业的原则。
  生态林业建设的总体目标是:动员和组织全市人民,完成宜林荒山造林任务,高标准完成通道绿化,实现农田林网化,60%的行政村实现生态园林化,市区和城镇绿化达到全国一流水平,基本实现全市生态园林化。主要任务是:今后12年新增林地面积100万亩,新增生态园林村1500个,林木覆被率达到45%,年均增加1个百分点。
  具体划分两个阶段实施:第一阶段,1999-2000年,在1998年基础上全市完成造林41万亩,新增林地20万亩, 新增生态园林绿化村300个,第二阶段,2001-2010年的后十年,新增林地面积80万亩,新增生态园林绿化村1200个。

  三、生态林业建设总体布局和建设重点
  根据我市地形地貌和自然特点,将晋城生态林业建设划分为外围土石山天然林保护生生态绿化型综合开发区,中北部低山丘陵水土流失治理和生态园林型发展区,中部缓坡低山丘陵“三环两带”生态经济型示范区(注:与前两区重复交叉)。外围土石山天然林保护和生态绿化型发展区:呈“U”字形分布,涉及沁水、阳城、泽州、陵川等四县56个乡(镇),总面积818万亩,主要任务是搞好天然林保护、封山育林、荒山造林、村庄营建环村林带,实现生态型园林绿化;利用名胜古迹和山川优势,发展森林旅游业;以经济林富民工程为突破口,搞好山区综合开发。
  中北部低山丘陵水土流失治理和生态园林型发展区:呈椭圆形分布,涉及六个县(市、区)的67个乡(镇),总面积595万亩。主要任务是采取生物措施,增加林木植被,防治水土流失,治理环境污染,高标准实现公路绿化和农田林网化,村庄实现生态园林化。
  中部缓坡低山丘陵“三环两带”生态经济型示范区:涉及六个县(市、区)的46个小康乡(镇),总面积435万亩,公路总里程2104.9公里。主要任务是以“三环两带”区域内现有公路为主线,搭起宽林带、复层型绿色走廊和规范的农田防护林网体系,以小康村、小康镇为单元纽结,建设生态园林经济型绿化示范网络。大力开展矿渣复垦绿化工作,遏制工矿区环境恶化。
  按照整体规划,分步实施,集中治理,重点突破的原则,1999-2010年,以对全市生态环境和经济发展具有重大影响的荒山绿化、通道绿化、村镇园林化及天然林保护、经济林建设、矿渣复垦绿化、森林旅游、育苗基地等八大工程为重点,带动和推进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的进程,加快我市生态园林化建设步伐。这八个建设重点是:
  (一)150万亩太行山生态防护林工程
  荒山绿化是生态林业建设的主体。只有加快绿化步伐,不断增加森林资源,才能从根本上改善全市的生态环境面貌。各县(市、区)要按照市政府晋市政发(1998)13号《关于印发实施〈晋城市基本消灭宜林荒山规划〉及验收奖惩办法的通知》要求,分期分批抓好乡(镇)基本灭荒工作,确保如期实现林业生产第二阶段目标。在此基础上,加大封山育林,飞播造林力度,绿化远山、高山、瘦山,采取高科技造林手段,发扬啃骨头精神,绿化通道暂难利用地,使全市境内适宜造林或应该造林的荒山、荒沟、荒坡、荒滩全部绿起来。
  (二)3000公里通道绿化工程
  通道绿化是生态林业建设的窗口。近年来,我市公路建设发展较快,现有不同等级公路2267公里,按照公路建设规划,今后五年全市公路总里程将达到2780公里,同时,置于公路两侧的荒山有33.32万亩,农田100万亩。绿色通道是集道路、河流、荒山、农田林网建设于一体的系统工程,要在全市范围内大力开展以公路、铁路、河道沿线绿化为主要内容的绿色通道工程建设,力争用五年时间完成通道绿化2780公里新栽、改造、补植任务。总的要求是以公路、铁路为主线,国道、省道、县道、乡道统一规划,路基两侧的农田林网、荒山绿化统一布局,沿线城镇、乡村绿化美化总体推进,乔、灌、草、花、果结合,带、网、片、园、景配套, 实现通道沿线林草连线成网,力争使每条大通道建成绿化线、风景线、致富线,成为晋城改革开放的文明窗口。市、县两级要突出抓好高速公路、207国道、太洛线、曲辉线、太焦线、侯月线等大通道的建设,要以一流的规划设计、一流的林种树种、一流的营林技术、一流的管理水平,建成高标准、规范化的精品示范工程。
  (三)1500个村镇生态园林化工程
  村镇生态园林化是生态林业建设的重要内容。我市123个乡镇、2440个行政村,绿化水平普遍较低,搞的较好的仅占0.5%。今后要按分步实施、分类指导、突出重点、整体推进的原则,每年启动200个村,其中100个实现生态绿化型,50个达到生态园林型。到2010年,三分之二村镇绿化上一个新档次。要重视平川区农田林网、丘陵山区地埂林发展,结合庭院经济建设搞好庭院绿化美化。三年内,高平、泽州、城区要建成高标准林网休系,阳城、沁水、陵川要保护和不断发展地埂林。总的要求是以行政村为基本单元,营造环村林带,大搞园林绿化;以公路、铁路、河流为主线,搭起宽林带、园林型的村镇绿化核心骨架;依托核心骨架,按河流、水渠、道路配齐增设新的网络;选择优良林种树种,宜乔则乔、宜果则果、宜灌则灌、宜草则草、宜花则花,形成集生态、经济、社会效益于一体的生态园林化体系。
  (四)250万亩天然林保护工程
  天然林是生态林业建设的基础。国务院对此项工作极为重视,要求今后坚决停止采伐。山西省人民政府以晋政发(1998)32号颁布了《关于停止天然林采伐的通告》,标志着天然林保护列入政府议事日程。我市现有天然林面积248万亩,从现在起要全面停止采伐,大力封山育林,科学抚育管护,制止人为破坏。停止天然林采伐的工作实行市、县分级负责制,天然林生态保护费用要纳入财政预算,统筹解决,并妥善安排转产分流人员,有计划地建立速生丰产林基地,满足社会对木材的需求。要积极创造条件,开发天然林旅游区,创建天然林自然保护区。同时要重视和加强对现有人工林抚育管理工作。
  (五)100万亩经济林富民工程
  经济林是山区稳定脱贫致富的有效途径。按照省委提出的建设经济林大省的目标,到2010年,我市经济林新增30万亩,总面积达到100万亩,实现全市农村人均半亩经济林,人均增收500元以上,山区丘陵区实现人均一亩,人均增收1000元以上。各县(市、区)要根据这一目标,突出抓好名特优新经济林基地建设,抓好现有低产经济林改造,抓好经济林的综合管理技术推广,要面向市场,注重规模,产业化开发,建立果品贮藏、加工销售体系,搞好产品转化、营销和信息服务,努力提高经济效益。
  (六)10万亩矿渣复垦绿化工程
  矿渣复垦绿化是生态林业建设的新课题。全市年矿渣排放量上百万吨,共侵占耕地林地10多万亩,直接破坏着生态环境。按照谁破坏谁恢复的原则,从1999年开始,力争用五年时间由煤炭局、乡镇局牵头组织复垦绿化,或者由煤炭局、乡镇局负责征收全额生态补偿金,交林业部门组织复垦绿化,营造环厂、环矿防护林。
  (七)15处森林旅游工程
  森林旅游是生态林业建设的闪光点,是林业新的经济增长点。我市历史悠久,名人名山名寺较多,树种物种资源丰富,要充分利用这些得天独厚的资源条件,挖掘潜力,开发森林旅游区。以沁水舜王坪、碧峰寺,阳城蟒河、云蒙山、崦山、皇城,城区白马寺、凤凰山,泽州县珏山、龙门,陵川县王莽岭、棋子山、黄围山、夺火红叶区等十五处名山名寺为主,建设我市的森林旅游网络,满足人们向往自然、回归自然的愿望,并通过森林旅游业扩大对外开放,招引外商外资,提高生态林业建设的经济效益。
  (八)4万亩育苗基地建设工程
  该工程为上述工程的配套工程,每年要确保新育4000亩、留床6000亩的生产规模。每年要在完成4000亩新育苗的基础上,重点抓好3500万袋容器育苗、1000亩定植大苗、500亩经济林育苗、500亩特种育苗。要充分发挥市县两级国有苗圃的骨干示范作用,城区、泽州两县(区)要积极着手筹建县(区)国有苗圃,其余四县(市)的国苗有苗圃要在巩固提高上下功夫,市苗圃要努力恢复原有育苗经营面积。要以乡镇林业站为依托,在全市建立53个20亩以上的育苗基地。要以林业事业单位为主体,在高平市的秦城村、泽州县的赵庄村、阳城县屯城村、城区的冯匠村全面启动以培育三倍体毛白杨、南抗杨、元宝枫、美国黑核桃等为主要树种的450亩中国北方良种苗木繁育基地工程。

  四、林业生态环境建设的政策和措施
  1、切实加强领导,强化政府职能。
  1999-2010年生态林业建设是一项跨世纪的社会化宏伟工程,各级政府在生态林业建设中负有历史责任,必须认清形势,更新观念,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把生态林业建设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给予高度重视。各县(市、区)要根据本《纲要》制定详实可行的发展规划,列入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要进一步健全领导干部任期绿化目标责任制,定期检查,并向社会公布,把生态林业建设情况列入领导干部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一任接着一任干,一代接着一代干,一张蓝图干到底。要进一步稳定和加强县、乡林业机构,形成自上而下强有力的林业工作保障体系;公路、交通、城建、环保、水利、铁路、煤炭等部门要按照事权划分,各司其责,通力合作。财政、金融、科技、国土、资源等有关部门都要积极支持生态林业建设。
  2、广泛宣传发动,提高思想认识。
  生态林业建设需要全社会参与、全民动员,各级新闻单位必须强化舆论导向,广泛开展深入持久的宣传发动工作,各级政府要充分利用报纸、电视、电台等各种宣传媒体和宣传手段,宣传党的十五大关于加强植树造林、建设生态环境,实现可持续发展的精神,宣传江泽民、李鹏关于生态环境建设的两个重要批示,宣传生态林业建设对我市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意义,使全市人民充分认识生成林业建设的重要性、紧迫性、艰巨性,自学地投身于生态林业建设中,要利用植树节、“生态林业周”、“生态林业建设宣传月”集中进行宣传,唤起人们的生态绿化意识。要求各县(市、区)要领导带头,认真组织,层层落实宣传发动工作,提高全党全民建设生态林业的思想认识。
  3、深化林业改革,稳定和完善有关鼓励政策。
  要通过改革营林体制和投资体制,完善林权制度,活化运行机制,把社会各方面资金、力量吸引到生态林业建设中来。一是继续实行户包、拍卖、股份制、租赁制、集体专业队等多种造林形式,要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和群众意愿,宜发展哪种形式,就采取哪种形式。要坚持“谁承包、谁购买、谁治理、谁受益”的原则,允许继承和转让,维护政策的连续性和严肃性。二是大力扶持家庭林场、造林大户,加快私有林发展。只要对发展生态林业有利,无论农民个人、党政机关干部、还是企业事业单位下岗职工,治理荒山面积500亩以上经验收合格者,给予1000元的生产补助。三是要认真落实中共山西省委晋发(1997)44号文件精神,鼓励和支持工商企业、机关团体兴办开发性林场或永久性义务植树基地,允许“四荒”使用权一定50年或更长时间不变。进一步规范“四荒”承包治理合同,对买而不治者,要收回承包使用权,按照合同进行处罚;对治理好的,要在贷款等方面提供优惠条件;对在生态林业建设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4、建立投资机制,加大投入力度。
  要坚持国家、集体、个人一起上,多渠道,多层次,多方位筹集资金的原则。首先,各级政府要抓住国家对中西部地区生态林业建设实行政策倾斜的机遇,把生态林业建设列入基础设施建设重点项目予以扶持。市计委、市财政要较大幅度增加生态林业建设专项投入。从今年开始,每年要编制一定数量的资金列入财政预算,重点用于太行山公益林、防护林营造、基地育苗、天然林保护、封山育林、中幼林抚育、矿渣复垦绿化和森林三防工作(公益防护林营建15万亩)。各县(市、区)要抓住国家把生态环境建设作为扩大内需、拉动经济增长投资重点这个机遇,积极上工程上项目,争取国家资金投入;要根据财政收入增涨幅度,相应增加生态林业建设的投资;要按照国家生态林业建设立项工程的要求,及时足额解决好资金配套问题。其次,要按照责权利相结合的原则,构筑社会公益事业社会办的投入机制。银行要增加生态林业项目贷款;公路交通部门要拿出公路建设一定数量的投资专项用于道路绿化;地税、林业部门要通力合作,足额征收并管好用好煤炭育林基金;综合开发资金、扶贫资金、以工代赈资金等也要向生态林业建设倾斜。要按照“谁投资、谁经营、谁受益”的原则,鼓励社会各种投资主体向生态林业建设投资。第三,要用足用好林业“两工”投入,加强“两工”制度管理。市政府要求,今后每个成年人每年参加生态林业建设的义务工不少于5个;农村劳动力参与生态林业建设的积累工。平川区不少于10个,山区、丘陵不少于15个。农民群众是生态环境建设的主力军,要坚持“谁造谁有、合造共有”的政策,充分调动农民植树造林的积极性。第四,要建立生态补偿制度。根据《森林法》规定,本着谁受益、谁补偿的原则,征收范围主要是:煤炭、焦化、石化、采矿、水资源、“三废”污染、森林旅游等。
  5、坚持科技兴林、建立林业知识经济创新体系。
  科学技术是生态林业建设的第一生产力,必须坚持科技兴林战略。一是要科学规划,把生态林业建设工程任务落实到山头、地块和小班;要坚持科学造林的原则,在适地适树的基础上,使绿化和美化相结合;要继续实施精品工程战略,市以上造林工程项目,必须建成规划大、标准高、效益好的精品工程。二是建立林业知识经济创新体系。大力培养高科技林业队伍,通过知识生产、加工与应用、传播与转移,使科技进步贡献率达60%以上,重点在生态环境改善、荒漠化防治、天然林可持续经营保护、资源培育恢复、公益林人工培养、经济林发展加工、高新技术应用等主要领域内的宏观决策、咨询评价上达到全国先进水平。要建立适应市场经济的科技成果转化机制。允许科技人员入股兴办林业实体;创造条件扶持科技人员到基层搞试验、搞推广;鼓励科技人员领办、承包重点工程;重奖为成果转化做出贡献的科技人员。三是积极引进优良树种品种,加速主要林种、树种的更新换代。各县(市、区)要有计划地建设一批重点定向育苗基地,重视名特优新树种品种的培育,要大力推广组培育苗、脱毒育苗、全光喷雾扦插育苗等技术。实现育苗基地化,质量标准化,做到工程造林2年壮苗上山,公路绿化5公分以上大苗栽植,一步到位,一次成林。四是加强对基层科技人员和农民的技术培训,每年培训10万人次,全面推广林业先进实用技术,提高劳动者的整体素质。
  6、加强执法监督,切实保护培育森林资源。
  要认真贯彻执行《森林法》,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已经出台的有关政策规定,不断提高执法意识和执法水平。各级政府和部门要开展经常性的督查,切实做好森林防火和病虫害防治工作,严厉打击偷砍滥伐等违法犯罪行为。 要认真执行《晋城市全民义务植树管理办法》,严格检查监督,任何单位或个人,只要未完成义务植树任务,都必须按每人每年20元的标准交纳绿化费,实行以资代劳,对既不投劳、又不交纳绿化费的单位和个人,除追究单位领导责任外,要加倍进行经济处罚。要立即停止天然林采伐,开展开然林保护工程建设,确保全市主要河流源头森林资源增长。严禁在新造林地、幼林地、封山禁区内放牧、砍柴、烧炭、采矿,确定专职护林员或组建乡村林场进行经营管护。要依法规范保护林业用地,25度以上坡耕地坚决按照《森林法》全部退耕还林,25度以下部分坡耕地也要逐步退出耕作,建设经济林基地,严禁毁林开荒、乱划滥占林地,保护国有林场和林农的合法权益。
  各县(市、区)要紧紧依靠法律武器,努力开创生态林业建设新局面,为实现晋城山川秀美而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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