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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野(芦沟)至大(昌汗)公路野芦沟收费站调整人员编制的批复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5-12-05 生效日期: 2005-12-05
发布部门: 陕西省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 陕政函[2005]166号
省交通厅:
  你厅《关于野(芦沟)—大(昌汗)公路野芦沟收费站调整人员编制的请示》(陕交字(2005)84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鉴于野(芦沟)—大(昌汗)公路年车流量的增加,省交通厅已批复将“野芦沟收费站”由现有两车道扩建为四车道,待车道扩建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按有关规定,原则同意给“野芦沟收费站”增加收费人员20人,新增人员由榆林市交通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实行全员聘用合同制管理。
  请切实加强管理,严格控制开支,降低管理费用,加大还贷工作力度。 陕西省人民政府
二○○五年十二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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