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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证券管理办公室关于取缔非法从事境外期货业务机构的公告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1998-07-15 生效日期: 1998-07-15
发布部门: 山西省证券管理办公室
发布文号:

今年以来,我省一些机构和个人在利益驱动下,无视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打着信息咨询服务公司、投资咨询公司、投资顾问公司等旗号,公然对抗政府监管部门的监管,用非法从事境外期货业务的手段,进行诈骗客户保证金等刑事犯罪活动。这种犯罪行为,严重扰乱了正常的金融秩序,给社会造成了极大的危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国办发(1994)69号《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务院证券委员会关于坚决制止期货市场盲目发展若干意见请示的通知》、中国证监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安部四部委联合下发的证监发字(1994)165号《坚决严厉查处非法外汇期货和外汇按金交易活动的通知》、证监期字(1997)21号《关于坚决查处非法境外期货和外汇按金交易活动的通知》的规定,特公告如下:
  一、省政府下发晋政办(1998)29号文件,成立了“山西省清理整顿证券期货市场协调领导组”。清理整顿工作由各地市政府组织,公安、工商、广电、新闻出版、邮电等部门参加,严厉打击非法证券、期货交易及其咨询活动,坚决取缔非法从事境外期货业务的机构,维持金融秩序的稳定。对触犯刑律的,公安部门将立案处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根据国办发(1994)69号文件的规定精神,目前,我国境内的各期货经营机构均不得从事境外期货代理业务,包括香港恒生指数期货。在国家不允许做境外期货的情况下,境内的期货经营机构不可能进入境外期交所进行交易,也不可能有正常的境外期交所的结算回报。因此,我省一些机构以各种幌子从事的S&P500股票指数期货和香港恒生指数期货等境外期货的交易业务,均是以假合同、假信息、假结算等手段,骗取客户的保证金,进行诈骗的犯罪活动。

  三、我省境内合法的专营期货经纪公司山西三立期货经纪有限公司山西物产期货经纪有限公司及其分支机构。这两家期货经纪公司是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并在中国证监会取得了《期货经纪业务许可证》从事境内期货经纪业务的公司
  除此之外,还有西山矿务局期货部、中条山有色金属公司期货部、中国兵工物资华北公司期货部三家可以从事其具有经纪会员资格的国内期货交易所的期货经纪业务,不得从事其它期货交易所的二级代理业务,也不得以任何名义设立从事期货经纪业务的分支机构。

  四、再次告知投资者,在进行期货业务投资时,一定要辨明是非,进行合法的投资,切不可进行非法境外期货业务,以防止上当受骗。同时,提醒投资者务必明白,从事非法的境外期货交易业务,投资者的行为不受法律保护。
  特此公告
1998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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