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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系统值班和信息工作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0-01-24 生效日期: 2000-01-24
发布部门: 广西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布文号: 桂政办发[2000]8号

  各地区行署,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柳铁,区直各委、办、厅、局:
  值班和信息工作是各级政府及其部门办公室(秘书处)的一项重要工作,它对于确保政府工作正常运转,搞好上情下达、下情上报,正确应付各种情况,及时妥善处置紧急重大事件,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健康发展具有极其重要的作用。近年来,各地区行署,各市、县人民政府,区直各单位加强对值班和信息工作的领导,狠抓队伍建设,提高工作效率,为自治区领导了解情况、指导工作和科学决策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但是,有的地方和部门对值班和信息工作重视不够,机构不稳定,人员不落实,制度不健全,下班以后以及节假日没有安排值班,迟报、漏报、瞒报重大紧急信息的现象时有发生,贻误了对紧急重大事件的处置时机,给工作造成了严重的后果和不良的影响。最近,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加强政府系统值班和信息工作的通知》(国办发[1999]98号,以下简称《通知》),对加强政府值班和信息工作提出了具体明确的要求。根据自治区领导的指示,现就学习贯彻国务院办公厅的《通知》精神,进一步做好我区政府系统的值班和信息报送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地、各部门必须认真学习和贯彻执行国务院办公厅的《通知》精神,从全党全国工作大局的高度,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充分认识新形势下进一步加强政府值班和信息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把值班和信息工作摆上重要位置,不断提高值班和信息工作的质量和效率,努力使值班和信息工作更加符合新时期各级政府领导工作的需要,跟上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步伐。

  二、向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报送信息,是各地、各部门的重要职责。各地、各部门要认真学习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务信息工作暂行办法〉通知》(国办发[1995]53号)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务信息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桂政办发[1997]86号),在做好日常信息报送工作的同时,务必大力加强紧急重大信息的报送工作。凡是发生在本地区、本部门或本系统的重大突发性事件、重大社会动态、重大灾情和疫情及其他紧急重大事件,各地、各部门认真做好处置工作的同时,必须及时将有关情况报告自治区人民政府,最迟不得晚于事发后4小时,并要跟踪掌握事态进展和处理情况,随时续报,直至事情处理完毕。

  三、进一步明确紧急重大信息报送情况工作责任,建立紧急重大信息报送情况通报制度。各地、各部门要建立一套完整的信息搜集。处理、审核和报送制度;主要负责同志要对向自治区人民政府报送紧急重大信息负责,并督促值班人员和信息部门认真做好具体报送工作。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除坚持每月通报采用各地、各部门信息的情况外,将建立紧急重大信息报送情况通报制度,定期汇总分析各地、各部厂向自治区人民政府报送紧急重大信息的情况对做得好的地区行署,市、县人民政府或区直单位予以表扬;对迟报、漏报、瞒报信息,造成重大影响或严重后果的,要追究有关单位和领导出责任。

  四、各地、各部门的办公室(秘书处)是向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报送信息的主渠道,应紧紧围绕政府的中心工作和社会、经济发展中的重点、难点、热点等问题,责无旁贷地做好信息报送工作。要坚持及时、准确、全面报送信息的原则,确保信息的时效性、真实性、完整性,实事求是,既报喜又报忧。要坚持以质量为中心,重视信息的整体开发和综合利用,努力挖掘信息的深层价值,提高信息的实用效能,努力为自治区人民政府领导提供优质高效的信息服务。

  五、理顺关系,明确分工,建立健全值班和信息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各地区行署办公室,各市、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以及区直各单位办公室(秘书处)从本通知下发之日起,必须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和严格的岗位责任制度。今后,各地、各部门的突发性重大、紧急信息一律报送自治区人民政府总值班室(电话:0771-2807778,传真:0771一2807529)并同时抄送办公厅信息处,由总值班室呈报自治区人民政府领导并报送国务院办公厅值班室;日常政务信息报送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信息处(通过全区政府系统计算机信息网络系统或传真:0771-2812697),由信息处呈报自治区人民政府领导并上报国务院办公厅。各地、各部门要加强对值班和信息工作的管理和考核,健全考核和奖惩制度。凡制度不健全,网络不完善,措施不得力,管理不到位的,必须尽快采取切实措施加以改进。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年一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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