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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发展计划委员会、上海市经济委员会、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关于转发《财政部、国家计委、国家经贸委、科技部关于印发〈产业技术研究与开发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2-05-30 生效日期: 2002-05-30
发布部门: 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经济委员会上海市发展计划委员会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发布文号: 沪财企一[2002]22号
各有关单位:
  现将《财政部、国家计委、国家经贸委、科技部关于印发〈产业技术研究与开发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建[2002]30号)予以转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财政部、国家计委、国家经贸委、科技部关于印发〈产业技术研究与开发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建[2002]30号)
   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发展计划委员会、上海经济委员会、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二OO二年五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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