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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人民政府转发省政府印发关于深化收支两条线改革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非税收入管理意见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4-08-19 生效日期: 2004-08-19
发布部门: 广东省深圳市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 深府[2004]134号

现将广东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深化收支两条线改革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非税收入管理意见的通知》(粤府(2004)40号,以下简称《通知》)予以转发,并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实施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高度重视并积极做好非税收入纳入收支两条线管理工作
  非税收入是政府财政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将非税收入纳入收支两条线管理是规范政府收入分配秩序,增强政府宏观调控能力,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重要举措;是进一步推进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建立和完善公共财政体制的重要措施。
  各区人民政府、各部门要对照《通知》所明确的非税收入范围,对本地区、本部门的相关收入进行清理,把目前还未纳入收支两条线管理的非税收入,尤其是那些依据法律法规和利用国有资源(资产)、政府投资,或凭借国家赋予的垄断职能、政府信誉取得的带有垄断性和资源性的各类经营服务性收费等收入尽快纳入收支两条线的管理范围。各部门、单位通过招标、拍卖等市场机制运作方式将国有土地使用权、矿产资源开采权、城市户外广告经营权、带有垄断性(特许)经营牌照资源及其他政府公共资源出让,所取得的收益也应自觉及时、全额地纳入财政收支两条线管理。

  二、进一步规范和完善非税收入管理,合理安排支出
  财政部门要以贯彻《通知》精神为契机,在巩固收支两条线管理工作既有成果的基础上,进一步拓宽理财视野,加大将非税收入纳入收支两条线管理的工作力度。要根据非税收入的不同特点,会同有关职能部门研究制定合理的征收方式和管理办法,严格、科学、规范地管理非税收入,争取最佳的经济社会效益和管理效果。
  进一步规范非税收入的使用管理。要按照综合财政预算的要求,把非税收入形成的可用财力统一纳入政府预算体系。加强对非税收入征收部门的经费管理。实行部门预算管理的征收部门的正常经费,由财政部门按其履行职能的实际需要合理核定,纳入部门预算,实行收支脱钩管理。实行经费自给的事业单位的非税收入,要在加强政府统筹的基础上,保证其正常经费开支及事业发展的资金需求。

  三、加强监督检查,严肃处理违规现象
  深化收支两条线改革,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非税收入管理工作意义重大、涉及面广。各区、各部门一定要明确责任,认真履行职责。财政、物价、审计、监察等有关部门要积极建立并完善非税收入的监督检查机制,切实加强对征收部门贯彻落实《通知》精神的检查、督促,对不履行职责,不执行有关规定,应收不收,该拍卖不拍卖,该上缴不上缴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员要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予以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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