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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调整2004年度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4-07-05 生效日期: 2004-07-05
发布部门: 广东省珠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文号:
市社会保险基金中心: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2004年度(2004年7月1日至2005年6月30日)我市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作如下调整:   一、基础养老金的调整
  1、2004年7月1日至2005年6月30日期间离退休人员的基础养老金,香洲区(含市直单位、香洲区、万山海洋试验开发区、横琴经济开发区,下同)按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1600元的20%计发,斗门区、金湾区分别按职工月平均工资1301元和1292元的20%计发。
  2、2004年6月30日前已离退休人员基础养老金的调整:香洲区按全市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增长率(3.76%)同步调整;斗门区、金湾区分别按区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增长率(7.25%、5.73%)同步调整。
  二、过渡性养老金和个人帐户养老金的调整
  从2004年7月1日起,香洲区离退休人员过渡性养老金和个人帐户养老金按全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缴费工资增长率(3.12%)的60%进行调整;斗门区、金湾区离退休人员过渡性养老金和个人帐户养老金分别按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缴费工资增长率(1.15%、3.31%)的60%进行调整。
  珠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二00四年七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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