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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交通厅、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物价局关于成环公路龙泉至赵镇段正式收取车辆通行费的批复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2-09-19 生效日期: 2002-09-19
发布部门: 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物价局四川省交通厅
发布文号: 川交公路[2002]190号
成都市交通局、财政局、物价局:
  你们《关于成环公路龙(泉)至赵(镇)段申请正式收取车辆通行费的请示》(成交公路(2002)201号)。现批复如下:   一、成环公路龙泉至赵镇段全长60.4公里,其中:一级公路35.7公里,二级公路24.7公里,标准为水泥及沥青混凝土路面,经省交通厅、财政厅、物价局川交公路(2000)221号文件批准按收费还贷公路项目,从2000年1月1日至2002年6月30日试行收取车辆通行费。经四川信德会计师事务所(川信德审字(2002)号)、四川智诚会计师事务所(川智诚会(2002)49号)、四川天和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天和会审(2001)06号)审计认定该项目改建工程总投资为17966.9万元(金堂3966.40万元,青白江10752.48万元,龙泉3248.08万元),其中:无偿投入为上级补助2308万元,地方自筹4233.6万元;有偿投入为银行贷款11425.3万元(金堂2375.3万元,青白江6730万元,龙泉2320万元)。试收费从2001年2月至12月止共收取车辆通行费1052.78万元,归还贷款300万元,支付利息604.51万元。经省交通厅、财政厅、物价局审查,同意该项目正式收取车辆通行费,用于偿还有偿投资。
  二、收费工作由成都市交通局领导和组织管理。
  三、收费期限从2001年1月1日起至2010年12月31日止。正式收费从2002年7月1日起。
  四、正式收费标准为:单位:元/车·次
  五、收费站设置:在龙泉同安四堰村四组(龙赵路9K)处和青白江清泉二里桥(龙赵路40K)处各设1个收费站。
  六、收费人员在现有公路职工中选聘,限制在40人以内,着装人员及数量需报省交通厅核批。
  “七、八、九”同本期川交公路(2002)181号文的“七、八、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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