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成价函[2002]97号
高新区物价局:
你局成高价发[2002]4号《关于转报成都美视国际学校学费标准的报告》收悉。按照市物价局、市教育局《关于规范社会力量举办的学历教育学校收费行为的通知》规定,依据成都美视国际学校建设投资和生均培养成本,经研究,现将成都美视国际学校小学、初中、高中学生的学费、公寓住宿费标准批复如下:
一、学费
1.小学,每生每学年13600元;
2.初中、高中,每生每学年14600元。
二、公寓住宿费,小学、初中、高中,每生每学年1200元。
三、代管费收费标准,由你校严格按照“代收代支,收支相抵不得赢利,学年结算,多退少补”的原则确定。
四、学费、公寓住宿费和代管费包括的代管内容、代收费用,以及学生退学涉及退费结算等,应与入学学生签定协议。
五、以上收费为最高限价,从2002年秋季开始执行。学校接到通知后,到高新区物价局办理《收费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