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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防震减灾工作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5-04-29 生效日期: 2005-04-29
发布部门: 陕西省西安市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 市政发[2005]48号

防震减灾是国家公共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事关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经济可持续发展和社会稳定,也是政府公共服务职能之一。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防震减灾工作的通知》(国发(2004)25号)、《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防震减灾工作的通知》(陕政发(2005)3号)和全国、全省防震减灾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做好我市防震减灾工作,现就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进一步做好我市防震减灾工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做好防震减灾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地震是一种突发性强、破坏性大的严重自然灾害。陕西省是历史上地震灾害严重的省份,全省地震基本烈度六度以上的设防区涉及104个县区,占全省国土面积的91.7%。西安位于关中盆地中部,是汾渭地震带的组成部分,区内地质构造复杂,新构造运动强烈。有历史记载以来,西安及周围关中地区发生有感地震数百次,发生5级以上的地震28次,6级以上的地震8次,尤其是1487年8月10日发生在临潼的6.25级地震、1556年1月23日发生在华县的8.25级地震以及1568年5月15日发生在西安北的6.75级地震,造成了重大人员伤亡和严重的财产损失。1996年国务院就将包括西安在内的关中东部地区列为国家级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因此,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我市防震减灾工作面临的任务还十分艰巨。目前,我市防震减灾工作中还存在着不少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主要表现在:地震短临预报水平低;相当一部分工程没有按规定进行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区县地震工作机构不健全,队伍建设亟待加强;防震减灾工作经费投入不足、地震应急装备差;农村及“城中村”民居没有设防,抗震能力较差;震灾救援工作体系建设还需大大加强;公众防震减灾意识不强,缺乏自救、互救知识、技术和装备。这些问题亟待解决,必须引起高度重视。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防震减灾的指导思想是: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把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坚持防震减灾同经济建设一起抓,实行预防为主、防御与救助相结合的方针。切实加强地震监测预报、震灾预防、紧急救援三大工作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地震灾害管理机构。依靠科技、依靠法制、依靠全社会力量,不断提高综合防震减灾能力,为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推进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伟大事业提供可靠的保障。
  按照这一指导思想和国家及我省确定的奋斗目标,我市防震减灾工作的奋斗目标是:到2020年,我市基本具备综合抗御相当于各地区地震基本烈度地震的能力,力争达到中等发达国家水平。
  要实现上述目标,防震减灾工作必须实施“突出重点、全面防御;健全体系、强化管理;社会参与、共同防御”的三大战略,必须实行预、防、救全方位的综合管理,必须形成全社会共同抗御地震灾害的局面。

  二、进一步建立健全防震减灾三大工作体系,全面提高我市地震灾害的综合防御能力
  地震监测预报、震灾预防、紧急救援构成了防震减灾三大工作体系。经过近几年的努力,我市地震监测预报系统建设按照《西安市地震监测预报系统建设“十五”实施方案》,即将全面完成13个区县“站办合一”台站、4个地下流体监测站、1个“中心台站”和填补我市空白的测震台网建设,从而使我市地震监测预报能力和水平有较大的提高。各级人民政府要依法保护地震监测设施和观测环境。涉及对地震观测造成影响的各类建设,应事先征求地震工作部门的意见。地震工作部门要做好地震观测台站(点)附近新建、扩建、改建建设工程选址的核准工作。
  抗震设防管理工作是震灾预防的核心。所有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都必须按照《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及提供的标准进行设防;应当进行工程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的建设工程必须依法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要坚决贯彻国务院《通知》精神,把抗震设防要求的管理纳入基本建设管理程序,作为项目的可行性论证、工程设计、施工审批和工程竣工验收的必备内容,加强建设工程抗震设防的管理与监督。2010年前,市政府组织指导各区县完成辖区内城市的建筑物抗震性能普查工作,有重点、有步骤地开展抗震性能鉴定工作,对病险工程,必须进行加固。2015年前要完成县级以上城市的震害预测和地震小区划工作。
  各级地震、建设部门要组织专门力量,开发推广科学合理、经济适用、能够达到抗震设防要求、不同户型结构的农村民房建设图集和施工技术,加强技术指导和服务。区县政府要通过政策引导和扶持,在农民自愿的基础上,组织实施“农村民居地震安全示范工程”,总结经验,以点带面,提高农村民居抗震能力。要高度重视农村中小学校舍的抗震设防,对达不到抗震设防要求的要进行改造。
  地震应急工作是防震减灾的重要环节。各级政府都要制定完善的地震应急预案,并适时进行修订。要不断加强地震应急工作检查,加强应急培训,适时组织必要的地震应急演练,检验应急能力。要加强地震应急技术系统、灾情速报系统和应急救灾数据库系统的建设,为地震应急工作提供有力的技术和信息保障。
  要加强地震灾害紧急救援力量建设,整合救援人、财、物各类资源,适时筹备、建设包括地震灾害在内的市级综合性灾害应急救援队伍。要结合城市广场、绿地、公园等建设,规划设置必需的紧急疏散通道和避险场所,配置必要的避险救生设施。
  要进一步加强防震减灾宣传教育。各级宣传、地震、教育、科协等部门要联合制定切实可行的防震减灾宣传教育计划,完善宣传网络,组织开展防震减灾知识进校园、进社区、进乡村活动,把防震减灾知识及宣传纳入中小学生课外读物和科普活动中,纳入文明社区活动中,纳入“文化、卫生、科技”三下乡活动中。要在每个区县建立一所防震减灾科普宣传示范学校。
  2007年前,要建立市级防震减灾科普教育基地,加强阵地宣传,不断增强全市人民防震减灾意识,提高自救、互救能力。

  三、加强对防震减灾工作的领导
  防震减灾是保证公共安全的一个重要方面,也是各级政府的一项重要职责。各级政府要把防震减灾工作列入重要日程,坚持联席会议制度,明确事权,健全工作体系和法规体系,依法履行管理职责。要把防震减灾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中,将防震减灾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并逐步加大对防震减灾工作的投入。当前,要重点做好防震减灾“十一五”规划,安排好重点项目。
  区县地震、建设、民政等部门的工作是我市防震减灾的基础,事关各项工作的落实和成效。因此,必须加强防震减灾组织机构和队伍建设,现有机构和人员及工作力量薄弱的要尽快充实、加强,切实保证防震减灾管理责任落到实处。
  防震减灾三大工作体系建设是当务之急。各区县政府及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国家和省、市政府的要求,对防震减灾三大体系建设进行全面部署。各级领导干部一定要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以对党、对人民、对历史高度负责的精神,充分认识防震减灾工作的重要性和长期性,增强做好我市防震减灾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做到“经济建设和减灾工作一起抓”,把防震减灾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2005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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