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郑政文[2003]329号
市财政局:
你局《关于变更郑州宇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企业性质及其所持郑州宇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权性质的请示》(郑财国企〔2003〕44号)收悉。根据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法院裁定及其所委托郑州拍卖总行出具的拍卖成交确认书,市政府认为拍卖程序合法,上海宇通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和郑州宇通发展有限公司竞拍取得的股权有效。鉴于竞拍方为民营企业,市政府同意将郑州宇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企业性质由国有独资企业变更为民营企业,将郑州宇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所持郑州宇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2350万国家股也相应变更为社会法人股。
你局要按照国家规定程序协助办理上述股权性质变更事宜。
二○○三年十二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