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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物价局关于生鲜牛乳按质论价检测收费暂行标准的批复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0-09-30 生效日期: 2000-10-10
发布部门: 上海市物价局
发布文号: 沪价商[2000]第213号
上海市乳品质量监督检验站:
  你站《关于申请批准生鲜牛乳检测费的请示》(沪乳质检字(2000)第003号)文收悉。经研究,核定你站对生鲜牛乳按质论价的检测收费暂行标准为:
  理化检测(含脂肪、蛋白质两个项目)为13元/件;
  微生物检测为16元/件;
  抗生素残留量检测为11元/件。
  以上收费标准自2000年10月10日起试行,试行期为一年。试行期间请注意收集有关情况,并及时报告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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