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您的位置首页 >> 法规库 >> 法规正文

关于将上海国际中小企业城列入上海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城市试点区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0-07-21 生效日期: 2000-07-21
发布部门: 上海市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 国经贸厅中小企[2000]390号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你市松江区利用本地区位优势和工业区的有利条件,在全国率先创建“上海国际中小企业城”,是政府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有益探索,有利于引导中小企业集群化发展,有效地发挥政府扶持功能和政策支持力度,促进中小企业的快速发展。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五届四中全会关于培育中小企业服务体系、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精神,国家经贸委已选择了上海等10个城市作为全国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城市。为更好地优化社会资源,同意你市松江区创建“上海国际中小企业城”,并将其列入上海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城市试点区。
  希望你市有关部门对上海国际中小企业城建设继续给予指导和支持,希望松江区大胆实践,勇于探索,在扶持中小企业发展方面创出一条新路子,为全国中小企业发展积累经验。
  

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办公厅

二000年七月二十一日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473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