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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农业局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2-12-18 生效日期: 2002-12-18
发布部门: 陕西省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布文号:

   市农业局《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组织实施。
  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试点工作是我市推进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发展和完善社会化服务体系的一项重要工作。实践证明建立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能够有效地提高农民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为农民提供产前、产中、产后系列化服务加快农业产业化进程壮大集体经济强化农村社会化服务促进集体所有制实现形式多样化是加快农业实现“两个根本转变”的必由之路。因此各区县、各部门对试点工作务必给予高度重视和支持特别是试点区县和乡镇政府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安排部署搞好调研、指导及时帮助解决试点过程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要协调各有关部门大力支持搞好服务为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建立和发展创造宽松环境切实保证试点工作的顺利进行。
  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西安市农业局 2002年12月8日)
  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是农民按照自愿原则自行组成的“民办、民管、民受益”的经济协作组织。其运营原则是以为会员服务为宗旨以市场为导向以发展农村经济为目的以农户家庭经营为基础围绕推行农业产业化经营实行劳动力、资金、技术、生产、加工、贮运、供销互助合作。按照农业部和省农业厅的安排部署我市从2002年9月至2003年9月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试点工作试点主要在户县、灞桥、临潼三个县区进行同时可辐射到全市其他区县。
  一、试点的指导思想、范围及方法步骤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六大精神为指导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坚持“民办、民管、民受益”的原则在稳定和完善家庭承包和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的基础上采取股份制或股份合作制的形式围绕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的战略性调整和推进主导产业实施产业化经营的要求以增加农民收入为基本目标组建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为农民提供产前、产中、产后系列化服务在组建和服务的实践中探索发展规律建设有中国特色的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网络加快农业产业化步伐促进我市农业经济实现“两个根本性转变”,为我市农业“建强、创佳、争领先”做出贡献。
  (二)试点的范围。
  本着试点区县必须主导产业突出农业产业化基础较好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已经有了初步发展区县、乡镇领导对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重视的原则拟在继续抓好原有的3个区县的3个试点组织的基础上向全市其他区县扩展。
  (三)方法步骤。
  试点工作拟从2002年9月开始到2003年9月结束试点工作大体分为三个阶段:
  1.准备阶段?从2002年9月至10月底止。主要工作任务是?(1)开展宣传动员提高干部群众对试点工作必要性和可行性的认识增强参与试点工作的自觉性。(2)成立市和户县、灞桥、临潼3个重点试点单位的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市上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副市长担任组长分管副秘书长和农业局长为副组长市委政研室及市财政局、地税局、工商局、民政局、农业局、农业银行、农村信用社等部门分管领导为成员。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农业局由市农业局分管领导任办公室主任、农经处长任副主任。3个试点区县也要按市上模式成立领导小组。(3)组织区县有关人员到京郊、山东等地学习考察取得经验。(4)进行调查研究培训工作骨干制定试点实施方案。(5)召开工作会议进行安排部署。
  2.实施阶段?从2002年11月至2003年8月底止。(1)按照《陕西省农协组织管理试行办法》和《陕西省农民专业协会示范章程》规范已建立的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管理和运营。(2)户县、灞桥、临潼的3个重点试点合作组织按照原上报的试点工作内容和工作进度尽快完善章程、制度、组织机构扩大网点增加会员提高技术提高产品品质降低农药残留降低生产成本和统一指导、统一规格、统一标准、统一销售、统一结算等项工作。(3)市?区县?试点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经常性的调查、检查、指导总结经验帮助解决试点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使试点工作顺利进行。(4)对各区县现有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进行调查摸底对已建立的专业合作组织进行组织、制度和运营等方面的业务指导和规范、完善。对有积极性和基本条件具备的乡、村的专业组织可帮助其建立和发展。要积极鼓励和支持单位、团体和个人参与试点牵头组织专业合作组织为发展当地主导产业和农民致富服务。要坚持积极稳妥的原则成熟一个建立一个审批登记一个不要搞强行的拉郎配不能一哄而上。
  3.总结阶段?从2003年8月起至9月底止。主要进行试点工作的总结按照农业部《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试点工作方案》的试点工作内容结合本区县的实际情况和试点经验写出本区县试点工作总结报告。

  二、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业务范围
  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根本宗旨是全心全意为农民服务努力推动农业和农村经济实现“两个根本性转变”。现阶段的工作要适应实施农业产业化经营的需要为会员积极提供产前、产中、产后系列化服务。其具体业务内容是:
  (一)?采购供应质优、价廉、安全、有效的生产资料和部分生活资料。
  (二)?开展先进适用生产技术的引进、培训、指导业务和会员文化教育。
  (三)?为会员生产的农牧产品开展贮藏、加工、销售服务。
  (四)?通过与农业银行或信用社联合和合作为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各类服务活动提供资金服务。
  (五)?协调处理农户与加工、销售实体之间的利益关系使之结成利益共同体。
  (六)承担政府和有关部门委托的其它业务。

  三、进行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试点享受的优惠政策
  为了保证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试点工作的顺利进行应实行以下优惠扶持政策:
  (一)明确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法律地位确认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合作社法人资格。明确县以上农业行政部门为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行政主管部门主管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审批登记工作。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登记、注册免收一切费用。
  (二)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提供技术服务所取得的收入免征所得税。
  (三)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从事农业机耕、排灌、病虫害防治、植保、农牧保险以及相关技术培训业务、家禽、家畜、水生动物的配种和疾病防治项目的收入免征营业税。
  (四)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农技服务部门经农业部门审查同意并经省农资协调办批准可以开展化肥、农膜、农药等农业生产资料的购销业务。
  (五)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兴办的经济实体和营销加工企业属集体所有制企业凡注册资金在1万元以上不足3万元的可采取企业法人担保或限期补足的办法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予以注册登记。
  (六)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兴办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享受以下税收优惠扶持政策:
  1.龙头企业加工销售的农业产品的增值税税率按13%计算收购免税农产品可凭税务机关批准使用的收购凭证按收购额的10%计算定项税额?
  2.龙头企业属于第三产业的按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减征或免征所得税?
  3.乡(镇)办的龙头企业可按应缴所得税额减征10%用于补助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开展为农民服务活动的社会性支出;
  4.老、少、边、穷地区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兴办的龙头企业可在3年内减征或者免征所得税;
  5.龙头企业开发利用荒山、荒地、滩涂、水面建设的农林特产基地从有收入之年起3年内免征农业特产税。
  (七)各试点区县财政对地方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实施的能切实带动农民增收、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的项目要优先给予扶持。

  四、试点工作的注意事项
  (一)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要始终坚持“民办、民管、民受益”的原则农业主管部门指导试点单位建立较为健全的民主管理机制和经营机制但不能干预组织内部事务。
  (二)要坚持在家庭承包经营的基础上发展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不改变乡、村集体经济组织土地所有权、农户土地承包经营权,不改变乡、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财产所有权。
  (三)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一般在村范围内兴办也可以跨村、跨乡或跨区县兴办在工作指导中要尊重农民的意愿、不搞行政干预,循序渐进,水到渠成。
  (四)要正确处理五个关系:
  1.正确处理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与政府的关系。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要在党委和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依法开展生产经营服务活动。各级政府要在政策、资金、物资、人才等方面予以大力支持。党政干部要积极帮助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开展工作但不得在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内担任实职。
  2.正确处理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与乡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关系。农户作为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同时可以加入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具有双重身份。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要与集体经济组织相互合作与融合共同为农民服务。
  3.正确处理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与国家技术经济组织的关系。国家设在基层的农技站、园艺站、植保站、土肥站、种子站、畜牧兽医站、经管站、水管站、林业站、农机站等各种技术经济组织在实施农业产业化经营中与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有着近似或相同的业务。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应同这些组织联合开展服务。有条件的也可本着自愿的原则吸收这些组织按团体会员身份加入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这些组织加入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后其原有性质和隶属关系暂不改变。
  4.正确处理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与农村供销社、信用社的关系。供销社和信用社本是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现在正处于“还社于民”的改革时期。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应本着自愿互利的原则与供销社、信用社开展业务合作和联合共同开展服务活动并要鼓励支持供销社、信用社牵头兴办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
  5.正确处理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与农产品加工、营销企业的关系。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应代表会员同这些企业建立牢固的业务联系为会员解决农产品的销售问题?在自愿原则下也可以吸收这些企业为团体会员更好地开展加工、销售服务?还可以向这些企业参股组建股份制企业。属于农业产业龙头企业的也可以鼓励其牵头兴办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无论采取哪种形式企业都要正确处理与农户的关系结成“利益均沾、风险共担”的经济利益共同体。

  五、加强试点工作的组织领导
  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试点工作是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一件大事要在省、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进行。市上成立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试点工作领导小组主要任务是?开展调研制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试点工作的规划和有关规章制度?协调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对外的关系?进行宣传教育、培训骨干?支持农协开展各项服务。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办理好日常业务。3个试点区县政府相应建立的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要认真负责把这项工作切实抓好。各级有关部门要在各级政府的统一领导协调下明确分工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共同支持搞好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试点工作。农业部门作为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行政主管部门要负责做好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审批登记工作并要重点抓好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试点的规划、法规政策及组织建设的宏观指导加强审批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负责做好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兴办的各类企业的审批登记、发照工作?体改、科技、计划、财政、银行、税务、土地、电力等部门都要立足本身搞好服务大力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试点工作的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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