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您的位置首页 >> 法规库 >> 法规正文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追加批准认定准予开具增值税税收专用缴款书的成套机电设备供应公司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1997-01-06 生效日期: 1997-01-06
发布部门: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
发布文号: 苏国税发[1997]2号

各省辖市国家税务局,常熟市国家税务局:
  根据财税(1996)8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恢复使用增值税税收专用缴款书管理的通知》的有关精神,经研究决定,追加批准认定江苏省纺织机械器材工业公司江苏省纺织(集团)总公司无锡贸易中心为准予开具增值税税收专用缴款书的成套机电设备供应公司,对上述两家企业销售给出口企业用于出口的成套机电设备准予开具增值税税收专用缴款书。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1837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