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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禁止赌博条例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1989-11-13 生效日期: 1989-11-13
发布部门: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发布文号:

(1989年10月25日江苏省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 1989年11月13日公布



    第一条   为禁止赌博活动,维护社会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国务院关于劳动教养问题的决定》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具体情况,制定本条例。

    关联法规    

    第二条   凡是以财物作注比输赢的,都是赌博。任何形式的赌博,都是违法行为,应当予以禁止。


    第三条   查禁赌博应当实行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区别情况,依法处理,教育多数,处罚少数。


    第四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本地区的查禁赌博工作,督促公安等有关部门履行各自的职责,依靠基层组织和社会团体实行综合治理。
  发挥群众性禁赌组织的作用,对其活动予以鼓励和支持。


    第五条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乡村、街道基层组织都有责任进行禁赌宣传教育,制止赌博活动,协助公安机关进行查处。成绩显著的,应当予以表彰或奖励。
  赌博活动严重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乡村、街道,不得被授予先进称号。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乡村、街道基层组织的领导人,对本单位本地区的赌博活动放任不管,主管部门应当追究其责任。


    第六条   任何公民都有权劝阻、制止或检举、揭发赌博活动。事迹突出的,应当予以表彰或奖励。
  对于劝阻、制止或检举、揭发赌博活动的公民应当予以保护。对打击报复的,有关部门应当追究其责任,从严处理。


    第七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予以批评教育:
  (一)参与赌博但赌博财物数额微小的;
  (二)偶尔参与赌博且赌博财物数额较小的。


    第八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处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单处或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多次参与赌博但赌博财物数额较小的;
  (二)偶尔参与赌博但赌博财物数额较大的;
  (三)在公共场所赌博但赌博财物数额较小的;
  (四)偶尔为赌博提供赌具、场所等条件获利数额较小或在赌博活动中起辅助作用的;
  (五)其他赌博行为情节较轻的。


    第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根据情节轻重,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单处或并处一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或者依照规定实行劳动教养:
  (一)多次参与赌博,赌博财物数额较大的;
  (二)因赌博多次受到处罚,又参与赌博的;
  (三)在公共场所赌博,赌博财物数额较大的;
  (四)多次组织、招引他人赌博的;
  (五)多次为赌博提供赌具、场所等条件获利数额较大的;
  (六)其他赌博行为情节较重的;


    第十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的;
  (二)以赌博为生活或主要经济来源的;
  (三)利用各种赌博形式诈骗财物数额较大的。


    第十一条   有下列情节之一,从重予以处罚:
  (一)国家工作人员和企业事业、街道、乡村干部参加赌博的;
  (二)参与赌博,屡教不改的;
  (三)流窜赌博的;
  (四)胁迫、诱骗他人或教唆未成年人进行赌博的;
  (五)包庇或窝藏赌博者的。


    第十二条   有下列情节之一,可以从轻或免予处罚:
  (一)主动交待赌博行为,确有悔改表现的;
  (二)检举、揭发他人,协助查禁赌博,有立功表现的。


    第十三条   拒绝、阻碍国家治安管理工作人员依法执行查禁赌博公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予以处罚;情节较重,尚不够刑事处分的,按照规定予以劳动教养;使用暴力、威胁方法,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关联法规    

    第十四条   对查获的赌具、赌博财物,一律没收;参与和利用赌博活动所得财物,一律追缴。
  在赌博中形成的赌债,一律废除;明知他人赌博仍向其提供财物形成的债权,不受法律保护。
  对违反本条例第 条、第 条规定的人员,要进行登记;对其中的国家工作人员和企业事业、街道、乡村干部要通知其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单位或主管部门应视其情节给予纪律处分。


    第十五条   查禁赌博活动的有关人员,应秉公执法,不得徇私舞弊,如利用执行公务之便,敲诈勒索,侵吞财物,应依法从严惩处。


    第十六条   对参与赌博需追究刑事责任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程序办理;需劳动教养的,按国务院有关劳动教养的规定执行;需治安处罚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规定的程序办理。

 

    关联法规    

    第十七条   本条例由公安部门组织实施,具体应用中的问题,由江苏省公安厅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   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本省过去颁布的有关禁止赌博的规定与本条例相抵触的,以本条例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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