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您的位置首页 >> 法规库 >> 法规正文

四川省交通厅、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物价局关于省道106线德阳段七里坝收费站调整的批复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6-10-11 生效日期: 2006-10-11
发布部门: 四川省交通厅四川省物价局四川省财政厅
发布文号: 川交发[2006]48号
德阳市交通局、财政局、物价局:
  你们《关于调整省道106线德阳段罗中路七里坝收费站站址的请示》(德交[2006]124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省道106线德阳支线XF03七里坝收费站K44,经省交通厅、财政厅、物价局川交公路[2000]127号文批准设置。由于该站简陋,不符合设站标准和要求,加之距城区太近,为加快中江经济发展,推动城乡经济发展,在该路段整治后,同意将原收费站向罗江方向调整至K37+500M处,站名为柏木收费站(4车道)。
  二、调整后的收费站应按《四川省收费公路站(点)及配套设施建设规划(试行)》和《四川省地方公路开放式收费管理系统暂行技术要求》进行建设,切实提高窗口形象和收费管理水平。
  三、其收费人员、收费管理和收费标准等仍按川交公路[2004]186号和川交发[2006]114号文执行。
此复。   2006年10月11日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1739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